『壹』 外地戶口在北京交納的養老保險15年能享受北京的退休待遇嗎
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享受北京的退休待遇。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1)十五年北京能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
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建立全國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庫,並向社會公布,方便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情況,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相關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符的,以本辦法規定為准。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貳』 外地人在北京交社保滿十五年!在北京能領取退休金嗎
可以。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
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十五年北京能退休金嗎擴展閱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
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叄』 在北京交社保超過15年能在北京退休嗎
在北京交社保超過15年能在北京退休。
外地年輕人在北京繳納社保滿15年且達到退休年齡,可在北京退休並享受養老金。累計繳費不滿15年時,處理方式有: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但會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當地待遇;補齊繳費年限,選擇一次性躉交或按月繳納,延遲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社保的退休條件:
1、退休年齡:男性一般為60歲,女性工人為50歲,女性幹部為55歲;
2、繳費年限:一般要求累計繳費滿15年;
3、戶籍要求:不同地區可能有不同規定,一些地方對非本地戶籍人員有居住年限要求;
4、工作狀態:需要在法定退休年齡時處於工作狀態,或者在達到退休年齡前已經下崗、失業等;
5、手續辦理:需要按照當地社保局的規定辦理相關退休手續。
綜上所述,北京允許繳納社保超過15年的外地年輕人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在本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而未滿15年的可選擇一次性提取個人賬戶金額、轉入戶籍地社保或補繳至滿15年後延遲退休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肆』 外地人在北京交了社保,15年後能領養老金嗎
外地人在北京交了社保,十五年以後是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領養老金的。
『伍』 在北京交夠15年社保可以在北京退休嗎
在北京交夠15年社保可以在北京退休。
如果是20-30多歲的外地年輕人,在北京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直在北京繳納社保滿15年,將來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肯定是在北京退休,以北京的標准享受養老金待遇。其他的情況就比較復雜了,要有以下條件:
1、必須在北京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而不是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
2、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0周歲的,在北京繳費滿15年,也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並享受北京標準的養老金待遇;
3、在北京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還必須滿足退休前在北京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0年的條件,才能在北京辦理退休並享受北京標準的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
第十一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配嘩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前參加工作施行後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培空行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以委託銀虧禪行收款無付款期的結算方式按月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月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