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沒交滿十五年可以拿出來嗎
養老保險沒交滿十五年不可以拿出來。停止繳費後,如果還沒有到退休的年齡,是取不到個人賬戶裡面的資金的。可以選擇退掉社保,但不可以隨隨便便就退保的,它也是有自己的規章制度的。
一、取出養老保險金的條件需滿足以下之一: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
3、參保人出國定居;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
二、養老保險的內涵
養老金(pension)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養老金的分類
(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
(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
(三)二者制度不同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四、養老保險的發展歷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布消息稱,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寬喊前2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中國政府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慎指野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截至2020年8月,全中國31個省份均已落地實施養老金調整工作。2020年養老金平均漲幅為5%,各地都對一些特殊群體落實了傾斜政策 。
2021年4月,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經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逗豎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 第二條 「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台和ATM)取現手續費。」
B. 社保沒交滿15年退休怎麼辦
未繳滿15年社保的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獲得保險金:1、允許延長繳費至15年(僅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這類人是指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後,未繳滿15年,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在待遇領取地延長繳費至滿15年,在這類人當中有一部分人是在《社保法》實施前參保的,可以延長繳費5年,若5年後仍未滿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怕大家看不懂,我給大家解釋下:這種情況是說,一般情形可以延長繳費年限,即到了退休年齡仍然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繳滿15年。這類人當中有一類人例外情形,這類人是指《社保法》實施以前就參保的人,只需要延長繳費5年,若5年後仍然未繳滿15年的,可以在這5年後一次性繳滿15年。2、延長繳費後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3、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會按照程序讓本人簽字確認後,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1年6月29日發布的《實施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第三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2)社保未繳滿15年給退休金嗎擴展閱讀:參加社保是國家強制性規定,社保具有強制性。僱主或者單位在僱傭的時候應當為雇員辦理社會保險,這是僱主或者這單位的社會責任以及義務。《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如果發現單位沒給自己交社保,可以先和單位協商,讓單位補交之前沒交的社保。如果單位拒絕辦理,應當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C. 社保未交齊15年已到60歲可以領退休金嗎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版國家權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1.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3.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D. 達到法定年齡社保未繳滿15年的在職員工能辦理退休嗎
法律分析:可以辦理退休,但是社保未交夠15年的職工,需要補繳養老保險滿15後,才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 交不夠十五年,就到退休年齡了,能拿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
社保未交滿15年只能退還自己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的部分不會退回的。
社保即社會保險,是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這種情況無法全部退,只能退給自己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的部分不會退回的。社保未交滿十五年可以補繳,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的老人退休時社保累計繳費達不到十五年的,可以補繳至滿十五年,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社保未交完15年是可以退休的。根據現有的相關規定,如果到了退休的時候,當事人的社保沒交滿15年,可以有3種解決辦法:
1、在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2、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3、在繳納社保期間,存在中斷交社保的情況,可以補交該時間段的社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衍生問題:
退休金政策是什麼?
養老金制度,是國家為保障特定公民,在退休或喪失勞動能力之後,能夠維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實行的一種退休養老的福利制度。特定公民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及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這些公民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做到「老,有所養」,解除公民對養老送終的顧慮和擔心,對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減緩社會貧富差距加大的矛盾有重要意義。
F. 未交到15年社保退休金嗎
1.《社會保險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根據此規定,勞動者可以選擇續繳或者社保轉移。2.《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2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第3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職工可有三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繼續繳費,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二種選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第6條規定,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第三種選擇:個人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對參保時間比較長的職工來說,選擇繼續繳費比較有利。像本案中的劉某已繳費6年,系《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劉某55周歲)後,再一次性繳費4年則滿15年,即可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這樣一來,對劉某非常有利。因為,選擇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或領取現金,只是轉移或領取個人賬戶部分(個人按工資的8%繳納),而社會統籌部分(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納和政府補貼組成)則不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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