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在職期間去世退養老保險金是單位給辦理還是個人辦理繼承
參保人員死亡返還在職期間繳納養老保險費中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額和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靈活就業期間的全部個人繳費部分。需向當地社保部門提供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憑證。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對於在職期間因故死亡的單位職工,其養老保險金只退還個人賬戶全部儲蓄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包括所有本息,個人繳費部分按照全部儲蓄額的8%計算。死者家屬應先到所屬轄區的縣級社保中心申報登記科領取社會保險中斷繳費申報表,然後持該申報表到死者生前單位蓋章。如果是破產企業,則應去縣級工業企業管理機關查詢該企業的留守部門。蓋完章後,家屬持該申報表和死者的身份證、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到縣社保中心申報大廳辦理相關養老保險金提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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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務員沒有到退休年齡死亡。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自己交的部分可以退回嗎
公務員沒有到退休年齡就死亡這種情況,是可以退回自己繳納的那部分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
⑶ 交滿了15年養老保險,還沒達到退休年齡去世了,該怎麼辦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版人繼承。經辦人的權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⑷ 公務員沒到退休年齡去世了養老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⑸ 公務員沒退休去世能領哪些錢
法律分析:養老金、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⑹ 公務員死亡養老保險怎麼退
法律分析:公務員是享受社會保障的,國家會依法為其繳納社保和醫保,如果還沒有到退休年齡,不幸死亡了,那麼他個人賬戶里的資金余額是可以退還的,進入統籌的則不能退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⑺ 還沒退休就去世了,已繳納的社保錢怎麼辦
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還沒退休就去世了的,其個人賬戶余額是可以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的。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權益。應該說,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其基本生活是有保障的。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其中,基礎養老金從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養老金,首先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列支。當個人賬戶儲存額變為零時,其個人賬戶養老金從統籌基金中列支。也就是說,退休人員無需顧慮個人賬戶儲存額剩餘多少,國家將確保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內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充分體現了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優越性,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和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