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究竟破產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是多少
男六十周歲,女工人五十周歲,女幹部和無業人員五十五周歲。全國統一的政策,從1978年到現在就沒有變化過。不論是否破產都一樣。
㈡ 破產企職工退休有提前嗎
法律分析:破產公司男女職工都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國有企業正式宣布破產之月起,五年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提前退休。破產企業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算養老待遇時,除個人帳戶養老金外,其它項每提前一年遞減2%。破產企業清算時,給職工補繳各項保險只到企業宣布破產之月,並非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㈢ 國有企業破產職工退休政策
破產單位職工,也是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沒有特殊傾斜政策,除非是國家政策性破產,才可以提前退休(破產時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提前5年辦理退休手續),但是這個工作已經結束,這個政策已經沒有執行。
㈣ 破產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是多少,有沒有什麼政策
1、《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喊轎念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年齡:
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
政策性破產企業男女有害工種,辦理了特殊工種,退休年齡是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帆銀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同樣,50周歲
女職工現在是否有工作?還有是否有視同繳費年限,這些都決定是否能夠50歲退休。還是提前去一下社保窗口咨詢清楚。
從1978年起到現在從來沒有變化,法定年齡現行的政策:男性60周歲。女工人(生產崗位人員,含下崗工人,大部分也包括下崗女幹部)50周歲,女幹部(管理崗位人員)及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55周歲。特殊工種符合條件提前5年。因病男50周歲,女45周歲。截止到今天,國家還沒有出台延遲退休年齡的政策。(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及個體工商戶是約在1997年才開始出台的政策。)
男的不分幹部與職員都是60,女的幹部55,其他50
退休年齡跟企業破產沒關鄭困系。只有從事一些特殊工種(如高溫、高空、有毒等)達到規定年限的,其退休年齡比其他工種的早5年。
國家沒有專門對污染企業退休年齡的優惠待遇,凡是企業都是按照規定男60,女工50,女幹部55周歲,如果涉及到特殊工種,符合條件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正常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即兵役登記表或招工表)的出生年月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塗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對隨意塗改的,一經發現,三年內不予辦理審批退休。
這是不可能的,現在都在說推遲退休年齡。
㈤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如下:
1、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
2、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根據相關規定,破產企業職工退休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到年齡辦理退休,沒有特殊傾斜政策,除非是國家政策性破產,才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㈥ 破產國有企業退休新政策
法律分析:破產企業職工退休的新規有:破產單位職工,也是按照國家規定,到年齡辦理退休,沒有特殊傾斜政策,除非是國家政策性破產,才可以提前退休。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後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繳納社保的時間比較晚,或者因為工作的原因,中間隔了很長時間都沒有繳費的,不在同一個城市繳納的人。可以選擇躉繳,一次性繳清中間的差額,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目的; (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㈦ 國企破產失業人員退休新政策
對於破產企業的職工,如果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仍然可以向其他企業職工一樣按時辦理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在國家的退休政策規定中,並沒有單獨對破產企業的職工作出規定。
按照相關地方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如果破產企業有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金的,優先在清算資金中繳納養老保險;沒有清算資金的,可由當地酌情予以核銷;由清算組織生產自救,或繼續留守並繼續發工資的職工,應按照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破產企業職工在企業破產之前,國家養老保險制度還沒有實施之前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費繳費年限,與後來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企業破產之前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與破產後新就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或是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為繳費年限。
1996年個人賬戶建立之前,破產企業的職工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工齡或是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年的,按照各地的規定是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但在1996年之後參加工作的職工,無論是否屬於破產企業,繳費年限最低必須達到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能辦理。
對於破產企業職工提前辦理退休的規定分為哪種情形?
一是符合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的規定,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
二是在國有企業破產前具有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的人員。按照四川的規定,國有破產企業的職工,在企業破產之前,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並從事國家工種規定的工作年限的,原始檔案記載清楚,企業破產以後,不管是到其他企業就業還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都可以申請按照特殊工種提前辦理退休。
三是在破產企業工作的女性職工,如果在國有破產企業之前是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在其他單位就業時仍然是在管理技術崗位工作的,按照55歲辦理退休;如果新單位就業是工人崗位,只要在新崗位工作滿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新崗位女職工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是在破產企業工作的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經待遇領取地所在設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繳費年限滿國家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應當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的12個月內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總結:國家和地方對於破產企業的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和辦理退休並沒有單獨的規定,但在各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中,對於破產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有一定的規定。仔細研究這些規定,並沒有任何特殊之處,總體上破產企業的職工還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年才能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條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三條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㈧ 有沒有文件規定國有企業破產女職工退休年齡
1、沒有專門規定國有企業破產女職工的退休年齡的文件。國有企業破產,職工退休年齡適用回《關於答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的規定。
2、國有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退休。
㈨ 破產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
國家和地方對於破產企業的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和辦理退休並沒有單獨的規定,但在各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中,對於破產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有一定的規定。仔細研究這些規定,並沒有任何特殊之處,總體上破產企業的職工還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年才能辦理退休。
一、退休條件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辦理退休手續所需材料
1、填寫退休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有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並簽署意見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參保繳費資料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