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繳滿15年後,最後以哪個地方的標准領取退休工資
按照當地最低繳納標准繳納。例如重慶從2012年開始,以上年度繳費基數為准,最低可以繳納40%,最高可以繳納600%。
首次繳納以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為准,低於最低繳費標準的,以最低繳費標准繳納。
❷ 退休金是按戶籍還是按參保地
一般是按戶籍地領取。也可以異地領取,並且免部分手續費。根據相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兩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將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兩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三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1、國家繳納養老保險,遵循的是屬地原則,也就是說,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參保手續,異地是不辦理參保手續的。
2、但是,如果參保人屬於企業職工,或者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保就不受戶口限制,由用人單位負責參保繳費,如果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又達到了最低15年以上,就可以在單位參保所在地辦理退休手續,而不是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所以如果是城鎮職工參保,參保可以不熟戶口限制,異地也可以參保,如果是靈活就業個人參保就需要到戶籍地去參保。
二、有哪些領取標准?
1、非戶籍參保的人員,在退休的時候只有在當地繳納滿10年才可以做出選擇,如果在外打工的時候,在打工的地方沒有繳納滿10年社保的話,轉移到上一個滿10年的社保繳納地,各個參保地都不足10年,那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了。
2、在參保人退休之後,根據國家規定,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關系,不再辦理轉移,不論戶口遷移到哪裡,仍然由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養老金,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上調,也按退休時參保地規定給予調整,而不是按照戶口所在地規定調整。
醫療保險也按退休前參保的醫療機構辦理,享受參保地相關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❸ 養老金是按戶口所在地標准領取還是按退休地標准領取
沒有轉回戶口地的話,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滿十五年後領取退休金應該按外地工作地標版准。
是外地戶口,權在外地繳納滿足15年社保後,是享受退休後可以拿養老金的,但是繳納滿15年,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還必須繼續繳納,一直到55歲或60周歲為止。沒有把社保轉回去的話,就只能在外地享受,轉回戶口地的話,就在戶口地享受。
❹ 在上海交了10年養老金,在外地交了5年,退休了按哪個城市領退休金
在上海交了10年養老金,在外地交了5年,退休了按上海標准領退休金。根據社保政策,在上海繳納了10年社保,在外地交了5年社保,退休是可以選擇在上海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退休後社保養老金的領取方式如下: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將賬戶提供給社保機構,社保部門按照規定每月支付養老金到您指定的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