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金組成部分有哪些
法律分析:在崗人員將來退休金如何計算根據相關文件規定,退休金是由這四部分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三)過渡性養老金(含調劑金)、(四)統籌項目內生活物價補貼及統一調整增加的部分。1、法定退休年齡是 男60周歲、女50周歲 (女幹部、自由職業55周歲)
2、計算方法以供參考:
按照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㈡ 退休工資包括哪幾項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退休金是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含調劑金)、統籌項目內生活物價補貼及統一調整增加的部分組成。退休費是由原用人單位發放的,其實是跟在職職工一樣按月發放,時間往往也是差不多。
一、現在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構成。
1.基礎養老金部分:
基礎養老金=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基礎養老金主要跟繳費年限正相關,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待遇越高。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對於單位職工來說,個人繳納繳費基數的8%,記入個人賬戶的錢數也是繳費基數的8%,也就是個人繳納的部分全部進入個人賬戶了。
3.過渡性養老金:每一個省份都不一樣的。各省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是該省確定以後報人社部、財政部備案後實施的。主要是針對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以前的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待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國企職工退休工資標准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退休工資包括哪幾項
1、計時工資; 計件工資;
2、績效考核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交通補貼及其他補貼
7、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