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勞動仲裁有年齡限制嗎
勞動仲裁有年齡限制。
即不得超過女50歲、男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和構成勞動關系的年齡,否則均不予受理;前款所列為一般情況,但也有法定的另類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即超過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應為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通常適用於以下情形:
1、工資和福利待遇:包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福利待遇等;
2、工作時間和休假:包括加班、節假日、年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陪產假等;
3、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和使用等;
4、解除勞動合同:包括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程序、補償等;
5、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包括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續簽等;
6、違法行為的賠償:包括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造成申請人損失的賠償等。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需要填寫仲裁申請書,內容應當包括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糾紛的事實和理由、請求等;
2、身份證明:申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護照等;
3、勞動合同:如果糾紛與勞動合同有關,申請人需要提供勞動合同;
4、工資單、考勤記錄等:如果糾紛與工資、加班等有關,申請人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5、其他證據材料:申請人需要提供其他與糾紛有關的證據材料,如錄音、視頻、簡訊、郵件等。
綜上所述,在申請仲裁前,詳細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准備好充分的證據材料,並遵守仲裁機構的規定和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❷ 勞動仲裁有年齡限制嗎
有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能否確定勞動關系要分兩個方面看:
1、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可以按勞動關系處理;
2、用人單位招用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應按勞務關系處理。
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2、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已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可按勞動關系處理。用人單位招用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應按僱傭關系處理。」
在用工的年齡限制上注意事項:
童工年齡的限制
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允許從事的無損於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輔助性勞動,不屬於童工范疇。
退休的年齡是多大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❸ 超過50歲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超過50歲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確實有年齡限制,不得超過女50歲、男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和構成勞動關系的年齡,即16周歲以上,否則均不予受理。所列為一般情況,但也有法定的另類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即超過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應為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簽訂勞務協議時盡量避免出現符合勞動合同特徵的條款和履行方式。簽訂勞務合同的工種主要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完成相對獨立的一定量工作的工種,故並不是所有的崗位都可以實行勞務用工模式。主要針對退休,指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返聘人員、臨時項目用工、季節性用工、兼職人員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❹ 申請勞動仲裁有年齡限制嗎
申請勞動仲裁有年齡限制。
申請勞動仲裁確即不得超過女50歲、男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和構成勞動關系的年齡即16周歲以上,否則均不予受理。
申請勞動仲裁流程:
1、提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仲裁應向 勞動合同履行地/公司所在地 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主體信息、 仲裁請求、事實與理由仲裁委立案庭會有申請書的模版,其中「仲裁請求」「事實與理由」這兩部分需要勞動者自行擬寫;同時勞動者應提供證據材料以證明所闡述的事實。建議申請書及證據材料准備一式3份,提交仲裁委2份,自留1份備查。此外,勞動者申請仲裁時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公司主體證明1份;
2、5日內立案
仲裁委收取材料後應向申請人出具收件回執,並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向申請人出具受理/不受理通知書。該通知書仲裁委一般會電話告知勞動者領取/按送達地址郵寄。如:勞動者在11月1日申請仲裁,仲裁委於11月6日前出具受理通知書,郵寄時間不計其內;
3、開庭審理
仲裁庭應在開庭5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仲裁排期一般會安排在20至30日內。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勞動爭議發生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沒有年齡限制,但是有一年的仲裁時效;也有法定的另類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即超過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應為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❺ 超過60歲不能提起勞動仲裁嗎
超過60歲不能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確實有年齡限制,即不得超過女50歲、男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和構成勞動關系的年齡即16周歲以上,否則均不予受理。但這是一般情況,也有法定的另類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即超過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應為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