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人退休金重新核算後比原來低了,合理嗎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你是說眾人退休金重新核算會比原來低了,合理嗎?如果是比原來低了,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可以讓他們重新算一遍。
2. 為什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中人"退休金遠比"老人"低全國各地都是這種情況
全國從上到下沒有一個人能解答,說到底這批所謂的中人就是改革的犧牲品,
3. 退休金年年漲為什麼中人退休金直沒有著落
退休金每年漲,大家都會漲的,不光是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群眾,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退休人員也會漲的。你所說的中人其實也在找,只是中人在沒有結算的時候,還是按照09年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臨時發放工資。如果你們地方開始結算你這個階段的中人的話,那麼以後的工資就正常了,現在只是臨時發放而已。
4. 我爸是教師,到2024年9月滿41整年。退休後工資有何不同
必須看到,這是真正跨越退休中人十年過渡期的,具有政策階段性意義的一個典型案例。其典型示範作用,就在於適用政策規定上,以及待遇計發方式的變化上。
此教師2024年9月滿41整年,可理解為視同和實際繳費年限滿41整年。按十年過渡期政策規定,過渡期末年從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9月30日止,在此期間的退休中人,發放中人辦法高出老人辦法的100%,也就是不再打折扣減了。
這就等於直截了當的告訴人們:從2024年1月1日開始,退休中人十年過渡期,就已提前結束了,也可理解為過往新、老計發辦法相比較,保低限高的規定也不再有效了,即從2024年1月1日開始,就等於只按中人計發辦法的計算結果,執行就OK了!
從上述邏輯推理與政策適用變化出發,此教師到2024年9月滿41年整,他此時辦理正式退休後的養老金所得,當時的計算結果是多少,此教師就必然拿多少,可以肯定講不會再有任何變化了。也就是說,適逢退休中人十年過渡期的那些政策規定,即「保低限高」的規定,對此教師已不再發生任何政策效力與作用了。這就是既定的政策規定使然,也是他退休時機巧合所導致的政策取向使然!
2024年,對於退休教師來說會是比較特殊的一個年份,因為2024年屬於機關事業單位過渡期的結束之年。
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開始了養老保險改革,之後退休的教師,屬於「中人」群體。
對於「中人」來說, 養老金的計算分為兩個時期 ,第一個就是十年過渡期,第二個就是過渡期結束之後。
十年過渡期 ,指的是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在這個期間退休的「中人」,養老金的計發是按照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新辦法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標准發放。
新辦法計發待遇高於老辦法的,根據退休年份不同,發放超出的部分的一定比例。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類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而在過渡期結束後 ,就完全按照新辦法的標准計發了。
那麼,對於題主的父親,如果是在2024年9月退休,還需要進行新老辦法計發待遇對比;如果是在2024年10月退休,養老金就按照新辦法進行計算。
而與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人員相比,之後 退休的人員的待遇還會多一項職業年金 。不過職業年金也是和繳費年限掛鉤的,而從2014年10月開始算,題主父親年金的繳費年限才10年,因此退休後能夠領到的這部分錢不會太多。
但是,對於工作41整年的教師,工齡算是很長了,退休後的總體待遇肯定不會太低。
樓主你好,我爸是教師,到了2024年9月滿41年的工齡。退休後工資有何不同?如果你爸到了2024年的9月才能夠辦理退休,那麼也就意味著你爸,會屬於這種事業單位的新人。事業單位新人和中人之間最明顯的一個區別就是不再享受所謂的事業編制,過渡性的補償養老金待遇,他會按照全新的計算方式來確定我們養老金的待遇。
也就是跟現行企業單位職工,退休方式一樣的計算辦法來計算,事業單位新人養老金的待遇,我們都知道事業單位人員是從2014年以後,才交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所以說在此之前的這個工作年限,將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然後累加到自己總的養老保險當中去,所以說我們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其實從根本上來講是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
那麼具體能夠獲得多少錢的養老金,一般情況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40年的個人大致是可以獲得6000元到8000元左右不等的這樣的一個退休待遇,當然基本上也是不會改變我們退休人員的實際收入的,因為本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2014年,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來,那麼也同時建立了職業年金,所以說還有一部分補償養老金的待遇,那麼對於我們實際的養老金收入,其實並不會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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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100%領取到自己的全額養老金。
大家知道,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為了不使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吃虧,國家把「中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正式工作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和後來的實際年齡加在一起計算養老金。並以一筆過渡性養老金作補償。這樣,「中人″的養老金便由基礎養老金丶個人賬戶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成。另外還有一筆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養老金。
具體計算公式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社平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ⅹ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社平工資ⅹ指數化視同繳費指數ⅹ視同繳費年限x1.4%。
職業年金=職業年金總額÷計發月數。
另外,還把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這10年,作為計算退休「中人」養老金的10年過渡期。在10年過渡期內的退休人員,採取老辦法和新辦法對比的方法,限高保低。
如果用老辦法計算的退休金比用新辦法計算的水平更高,就按老辦法的金額發放;如果用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比老辦法計算的更高,除了發放老辦法計算的金額外,對高出部分的養老金再用10年過渡期的調節比例進行調節,在過渡期第一年退休的,發放高出部分的10%;在過渡期第二年退休的,發放高出部分的20%,依次類推,直到過渡期第十年退休的,發放高出部分的100%,也就是屬於自己的全額養老金。
確切地說,由於2024年9月30日以後退休中人的10年過渡期巳經結束,以後計算養老金直接用新辦法,即三項養老金公式就行了,不需要用新丶老辦法對比了,也就沒有了限高保低的兜底保護。
由此可見,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是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算的分水嶺,也是「中人」養老金領取最劃算的,因為之前的9年需要用10年過渡期進行調節,限高保低,而過渡期第10年領取的養老金是高出部分的100%,也就是屬於自己的全額養老金。題主的父親正好處在2024年9月這個養老金領取的最佳期,退休時領取的是根據自己的繳費情況計算出來的全額養老金,比任何時候都更劃算。
由於教師的平均繳費基數都在100%以上,41年的繳費年限也很長,按照工資替代率80%來推算,退休時每個月應該可以領取到5600元~6000元的養老金。
樓主你好,我爸是教師,到了2024年9月份,工齡滿41年了。退休以後的工資有何不同?這個時間節點作為事業單位的人員來說相對確實比較特殊,因為事業單位人員從2014年的10月份以後建立了機關養老保險制度,所以說從那個時候以後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都被稱之為中人。
那麼作為中人來講有10年的過渡期,也就是從2014年10月份到2024年9月份,這10年期間,退休的人員稱之為中人,當然作為中人來講,他不但是可以獲得過渡性補償,養老金的待遇,在養老金待遇的計算方面還採取了新辦法和老辦法相結合的原則,來取高補低,所以相對來說事業單位中人他的這個待遇還是比較不錯的。
但是過了中人這樣的一個10年過渡期之後,作為事業單位的新人來講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又出現了一個很明顯的變化,因為將全部採用新的計算辦法來確定,那麼也就是跟現在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所獲得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完全一致的,那麼就是根據自己的累積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 社會 平均工資來計算,2014年之前的工齡將被認定為自己的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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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了解你爸所在的地域,二是你爸的職稱等級,三是你爸現在的崗位設置。教齡長並不意味工資就高。舉個例子:我們學校有一教師三十五年教齡,初級職稱(原來的小一)他的崗位是十一級。退休才三千八。與他一起退的一位不到三十五年教齡崗位六級,職稱高級教師的退休工資有六千多。(具體不願透露)。
工齡越長,退休金越多
教師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這一規定目前因教師所在的縣市區不同,退休年齡也不盡相同,在同一縣市區的普通教師比領導晚退休5年,也就是多工作5年,甚至更長時間。
有人說教師退休工資低,在2014年養老金並軌後退休教師養老金的發放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設十年過渡期,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是老人,按老標准發放,新人指2014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這部分教師非常年輕,退休是很遙遠的事情,目前最關心的教師退休工資發放應該是向你爸爸這樣的中人。
從2014年10月1日後到2024年9月30日前,這個階段退休的通通為中人,由於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從差距比較懸殊,為了保持退休待遇的穩定,國家規定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仍然要實行老辦法來計算退休待遇,在老辦法退休待遇的基礎上額外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一定的比例,從10%直到100%每年增加10%。
過渡期的中人退休金主要有四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退休費,按崗位工資加上薪級工資之和按比例發放,不滿30年工作年限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30-35年按85%比例發放,工作35年以上按90%比例發放,第二部分退休補貼,這部分看個人職稱有相應補貼,第三部分是新增加的退休費,像高級職稱一般能增加350元左右,最少也有260元左右,第四部分是交通補貼等等。
目前事業單位退休和企業實行雙軌制,十年的過渡期到2024年才能完成全部並軌工作,教師是事業單位的中人,退休制度按老辦法執行,工齡40年大於35年,期退休工資的計算,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90%計算,各地工資水平有差異,所以工資不會低於5000元。
教師與工作年限無多大的關系,只要年限達到30年退休後與40年退休無關。即退休後的工資都拿在職時的100%。
5. 為啥機關中人退休後發的養老金比老人少幾百元,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政府機關退休中人離休之後的養老保險金,會比退休老年人少幾百塊是很正常的,但只是個案,並沒有象徵性,從總體上看來,在行政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1日逐漸養老保險政策改革創新之後,行政機關人士平均養老保險金都是會高過改革創新前退休老年人。
從全國各地實踐探索看來,依照老辦法測算遠高於新方法計算出來的狀況確實很少,絕大部分「人士」的養老保險金,即便是依照高於的部分佔比計發的,都是會高過退休老人;即便依照新方法測算小於老辦法計算出來的,也是依據老辦法計算出來的結論實行,這是一個「最低」的相關政策,也就是從本質上老說,離休「人士」因為有保低高度限制的托底保障,「人士」的養老保險金不容易小於退休老人。
總的來說,行政機關某些離休「人士」的養老保險金會小於某些退休老人的養老保險金,在現實生活中也確實存在,並非所有離休「人士」的養老保險金都是會高過退休老人才正常的,有些退休老人高過離休「人士」幾百塊也絕對正常的。終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前的職位、職級待遇不一樣,工作年限不一樣,補貼標准不一樣,乃至依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增大的養老保險金也不一樣,所以有些退休老人的養老保險金高過「人士」也是完全切實可行的。但是如果是同一個人,依照新方法計算出來的一般都會高過老辦法計算出來的結論。
6. 四川中人養老金補發我是一五年五月退休的教師,退休金比先退的同級還少很多,多工作幾年待遇還少些!很不
四川中人養老金補發了,並沒有縮小差距,反而差距很大,比並軌前差距大得多,同級別的遲退休一年每月就漲了一千左右,遲幾年退休每個月就要多幾千,現在補發後基本都是六千左右,最多的接近九千,同是事業單位的同級別的幾年就要差距幾千,比並軌前退休的和企業的跟現在退休的比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國家就是這樣縮小差距的嗎?還談什麼穩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