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兩委幹部退休標准
法律分析:農村兩委幹部退休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對於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原則上不再擔任村幹部,實行退職修養制度。兩委幹部在任主職以前任副職的,不連續任職為不符合退職標准,不予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鄉村幹部退休實施辦法》二、退休標准及條件,退休年齡男為60周歲,女為55周歲(含60、55周歲)。辦理養老退休手續標准為: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10年(含1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15年(含15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退休金按60元/月計算。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15年(含15年)以上;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25年(含25年)以上,退休金按80元/月計算。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25年(含25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30年(含30年)以上,退休金按100元/月計算。辦理退休手續後,到領退休金年齡,計算工齡年限,每年1元,計入每月退休金,每月退休金即為:工資+工齡。在任主職以前任副職的,每三年合一年主職,以此類推,中間不能有空職年,不連續任職為不符合退職標准,不予給辦理退休。
⑵ 1973年出生,按照新的退休規定,應該在那一年退休
一.在單位參保,並且從單位辦理退休的:
1.男同志,工人和幹部的退休時間是相同的,都是60歲退休。
2.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工人是50歲。
二.在個體窗口辦理退休的:
1.男同志是60歲退休。
2.女同志進入個人窗口參保繳費超過3年的,一律按工人辦理退休手續和待遇,50歲退休。沒有超過3年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55歲退休,工人50歲退休。
三.從來沒有工作單位的自由職業者,直接進入個人窗口參保並且退休的:
1.男同志60歲退休。
2.女同志55歲退休。
⑶ 村幹部退休年齡是多少
退休年齡男為60周歲,女為55周歲(含60、55周歲)。辦理養老退休范圍為任現職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以及曾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10年以上,現任副書記或副主任的村幹部,原則上不再擔任村幹部,實行退職休養制度。以前村幹部換屆時間為3年一次,如今村幹部換屆時間為5年一次,一般情況下,村幹部到了60歲就可以退休,如今許多地區村幹部年齡不超過60歲。村幹部沒有公務員編制,所以和農民一樣60歲退休,60歲申領養老金。關於我國退休政策,其實是有延遲退休的,這也是許多村幹部所關心的話題,根據我國發布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無論這個政策是否適用於村幹部,延遲退休會穩步實行,對於優秀的村幹部來說,做好本職工作很重要,繼續任職的可能性也很大。 一、全國村幹部工資標准:
1、村委會主任工資不得少於本村工資的70%;
2、村委會成員工資不得少於本村勞動報酬的50%;
3、村支書的工資比本村的平均水平高出2倍;
4、村委會成員定期進行身體檢查,並按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另外,農村村民的基本工資也沒有固定的。在經濟發展較好的地方,村幹部工資自然高,所以村幹部和農村經濟綁在一起,與榮俱榮與損俱損。 二、可以辦理退休的情況: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第五條 幹部離休後,原標准工資(含保留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其他各項生活待遇,都與所在地區同級在職幹部一樣對待,並切實給予保證。醫療、住房、用車、生活品供應等方面,應當優先照顧。也因公致殘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離休幹部,一般可發給不超過當地普通機械行業二級工標准工資的護理費。由於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發給護理費。需要購置病殘工具而本人有困難的,可酌情補助。
⑷ 農村村幹部退休待遇的規定
為進一步推進村幹部「素質工程」,穩定村幹部隊伍,激發村級班子活力,促進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建立健全村幹部激勵和保障機制,使他們「干有所為、退有所安、老有所養」,結合本街道辦實際,特製定本辦法。辦理退休范辦理養老退休范圍為任現職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以及曾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10年以上,現任副書記或副主任的村幹部,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原則上不再擔任村幹部,實行退職休養制度。退休標准及條件退休年齡男為60周歲,女為55周歲(含60、55周歲)。辦理養老退休手續標准為: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10年含1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15年(含15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退休金按60元/月計算。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15年(含15年)以上;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25年(含25年)以上,退休金按80元/月計算。村黨支部書記在村連續任職20年含2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連續任職25年含25年以上;村會計在村連續任職30年含30年以上,退休金按100元/月計算。辦理退休手續後,到領退休金年齡,計算工齡年限,每年1元,計入每月退休金,每月退休金即為:工資+工齡。在任主職以前任副職的,每三年合一年主職,以此類推,中間不能有空職年,不連續任職為不符合退職標准,不予給辦理退休。
村任現職三大要員不配合、不支持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及上級部門工作,參與群眾性事件和非法越級上訪事件,造成不良影響的,不予辦理退休手續。如辦理退休手續後再參與以上事件,從事件責任認定的次月起,停發一年的退休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