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由職業者退休年齡是多少
自由職業者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達到退休年齡。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1)自謀職業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擴展閱讀
自由職業者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1、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參保時需攜帶本人戶口薄、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寸照片兩張;城鎮個體工商戶需帶營業執照、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寸照片兩張到當地社會保險局個體繳費窗口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2、社會保險局為以上人員填制《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自由職業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建立參保檔案。
3、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統一為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同意為20%,由本人直接向登記參保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其中8%記入個人帳戶。
4、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② 自由職業社保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③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是多少
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辦理退休手續時間:
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參保繳費滿10年(含視同繳費),且靈活就業2年以上的女性參保人員,經本人申請,可以選擇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手續。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靈活就業人員的形式:
靈活就業人員具體形式包括在各級檔案寄存機構寄存檔案的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失業人員、辭職人員、自謀職業人員,檔案寄存期間經勞動人事部門批准退休人員。
已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的未就業人員,從事個體勞動的人員,如在社區內從事家政服務、自行車修理、修鞋、配鑰匙、再生資源回收、服裝織補等其他社區服務性工作的人員。
自主就業:
如自由職業者,律師、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技術小工、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
農民合同制員工退休:
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合同制職工,在與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其養老保險關系,保管其個人帳戶並計息,凡重新就業的,應接續或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也可按照省級政府的規定,根據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申請,將其個人帳戶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凡重新就業的,應重新參加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④ 靈活就業社保退休年齡新規定
靈活就亮謹業人員退休政策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並參保滿10年和靈活就業2年以上的人員,可以提出退休申請,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來領取一定的退休金。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政策是:靈活就業人員的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業單位參保繳費滿10年(含視同繳費),且靈活就業2年以上的女性參保人員,經本人申請,可以選擇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手續。
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於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5周歲、女55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包括:自雇型就業,有個體經營和合夥經營兩種類型;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律師、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務工作者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衡漏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成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咐鍵爛 三、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在其參加養老保險後,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一般應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可累計折算。上述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