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交到多少歲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需要男職工滿六十周歲、女工人滿五十周歲、女幹部滿五十五周歲才能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繳的,如果繳納社保未滿十五年是可以一次性交齊的。
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頃改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喊旅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男性60歲以下,女性55歲。自己交社保,一般要求同時交養老和醫療保險,其中,養老保險是累計交滿15年,到齡就可以申請退休,但是只交15年的話,養老金較低;醫療保險的話,繳費時可以享受在職醫保,但是退休醫保的規定各地可能不一樣,有的要求男性累計交滿25年,女性20年,退休後才能享受退休醫保。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鄭乎凳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