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除了社保養來老金自是有退休金的。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❷ 國企有退休工資嗎
一、國企有退休工資嗎
1、國企擁有退休金,無論國企還是私企,只要是勞動者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並足額交納了保險金,到退休時都會拿到退休金。所不同的是現在一部分國企實行了年金制度,參保者在退休時可以得到這一筆補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國企退休工資與職稱有關系嗎
企業職工退休後,退休工資與職稱沒有關系。
與退休金有關的因素有:
1、繳費年限長短繳費15年還是繳費30年,會直接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滿15年只是享受養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
2、繳費水平高低繳費水平的高低也會直接影響到退休以後的養老金待遇;
3、.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注意,社會平均工資指的是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
4、受退休年齡影響你是55歲退休還是60歲退休,在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時候,所除的計發月數是不同的。退休年齡越後,計發月數越小,個人賬戶養老金可能算起來會略高一些。
❸ 國營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算方法
1993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新人」,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 基本養老金 ,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時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Z1+Z2+……+Zm-1+Zm+1×n)÷N Z1、Z2……Zm-1、Zm為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指數。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參保人員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 參保人員2010年底以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的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按絕肢照滬府發(2007)27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中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按照其周歲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年齡在40周歲至70周歲的,計發月數按照國家新辦法的規定確定;參保人員退休年齡不滿40周歲的,埋滑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40周歲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參保人員退休年齡超過70周歲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70周歲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 「中人」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按照滬府發(2007)27號文件規定執行,即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具體可咨詢社保部門。
《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彎宏臘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❹ 國企有退休工資嗎
有的。
國企職工也要繳納養老保險,因為也是企業,不過國企一般制度比較規范,管理比較嚴格,相對而言,都會給職工按時繳納社會保險,比其他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規范些,退休費要比其餘企業要高些,但是依然比不上公務員,有個別的繳費高的企業,可以拿到和公務員差不多的退休費,不過占很少的比例
未參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二者是有區別的,最大的區別是資金渠道不同,如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而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二者是有區別的,最大的區別是資金渠道不同,如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而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
1。首先,有工作單位,單位和個人就有參加社會保險的責任和義務,國家有強制性的規定,不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是要對單位救星處罰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說的很清楚了。每年最好和單位交涉,由單位辦理社會保險。
2。對職工而言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對職工很實惠啊,即:交一得二,便於自己今後住房方便!
"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3。拍寬純如果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就應當按照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執行(或則把個人檔案交人事代理部門,通過他們也可以辦理社會保險)。自由職業者,只能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納,有具體規定:養老保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和2張1寸照片,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醫療保險:辦完了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上述的材料和辦好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當地的醫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按照規定正常繳納費用就可以了!!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襲咐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
4。具體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你要清楚文件規定。知道現在的養老保巧孫險政策,就會大致清楚以後的待遇了。看看最新的養老保險政策會更清楚些:國務院2005年12月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❺ 國企有退休工資嗎
法律分析:國企是有退休工資的。國企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企的員工在退休後是有相應的退休工資的。國企里的工資是按勞分配的,按勞動要素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