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一、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1、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金辦理流程是什麼
退休金辦理流程如下:
1、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前的三個月,應遞交退休材料;同時,用人單位將對員工檔案進行裝訂,用於退休報送工作,請客戶及時遞交材料,以免因時間緊張影響退休手續的辦理;
2、請客戶聯系所屬客服代表簽署代理合同,根據社保所屬區縣情況,用人單位將提供材料清單,客戶根據自身情況,按要求提供;
3、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根據申請,於員工到達退休月的當月月初,到社保中心辦理養老保險清算手續,列印《社會保險費業務報表填報說明》;
4、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根據《社會保險費業務報表填報說明》測算員工養老金,填寫《退休審批表》之後,於員工到達退休月的當月5號至20號之間持《社會保險費業務報表填報說明》《退休申請表》、員工人事檔案等材料前往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勞動保障部門根據材料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持勞動保障部門蓋章的《退休審批表》至社保中心辦理養老保險月報支付手續和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手續;
5、員工於審批通過後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於批准退休月的下一月10日後,通知退休員工到用人單位領取退休審批結果或由中智客戶服務代表轉交本人;養老金約在每月15日前後到達退休員工養老金帳戶內。
❷ 被開除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開除並不直接影響退休金的領取。勞動者可以在新單位繼續繳納社保,或以靈活就業等其他身份自行繳納社保,在達到法律規定的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後,就可依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也就是到退休金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❸ 企業職工被開除後享有退休金嗎
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開除後是沒有退休金的,但單位可以酌情給予生活補助。領取養老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是被開除的話,符合領取的條件,還是可以領取退休福利的。無論是在企業還是在政府單位,如果被開除的話,意味著是犯了很大的錯誤。職工受開除處分而又未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不能辦理退休和領取養老金;開除後又重新參加養老保險的,按新參保人員對待。屬於受開除處分並已建立個人賬戶的職工,在建立個人賬戶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
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
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
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
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❹ 被開除公職後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開除公職後是沒有退休金的。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