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北退休金補發時間
河北省退休人員2018年上漲的養老金在7月底前補發,最遲是在9月底將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具體有三大調整:一是定額調整;二是掛鉤調整;三是傾斜調整。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調整退休養老金包括三部分:
一是定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掛鉤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是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_加2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㈡ 退休人員補發工資從幾月開始補發
退休人員補發工資從當年的1月始補發,具體如下:
1、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1月份退休,當地8月份養老金計發基數才公布進行重算,那麼會補發7個月的養老金;
2、但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2月份才退休,當地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時間是8月份,那麼養老金就會從8月或者9月開始重算,補發差額從3月開始,到7月或者8月結束,總共補發5個月或者6個月的養老金差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中人退休金補發時間
不同的退休中人,養老金補發的截止時間也是不同的。
從2014年10月份到2024年9月份,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都是屬於十年過渡期之內辦理退休的,而為了保障退休中人的養老待遇不降低,國家就設置了一個「限高保低」的政策,也就是在過渡期之內辦理退休的中人,養老金就按照新老辦法對比的方式確定。
因為這種計算方式比較復雜,所以在剛開始的時候,很多地區的退休 中 人 都只能領取預發養老金,而等到當地退休中人的養老金理順之後,再補發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差額。
從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就按照新老辦法對比的方式計算了,所以補發養老金時,也是從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間開始,因此,也就知道了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補發時間是從2014年10月份開始的。
截止時間是以退休中人的退休時間為準的,比如退休中人的退休時間是2018年6月份,那麼補發的時間就到2018年6月份,如果退休時間是2021年12月份,那麼補發時間就到2021年12月份,可以說不同的退休中人,養老金補發的截止時間也是不同的。
對於部分地區來說,當地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已經理順,現在也已經補發到位了,但是這些地區畢竟屬於少數,更多的地區都是分階段補發養老金的。
比如剛開始補發2014年9月到2015年的養老金差額,然後再補發2016年到2017年的養老金差額,凡是在這段時間辦理退休的中人,養老金應該都已經補發到位了,而對於之後辦理退休的人員,養老金也會分階段補發的。
截止到目前來說,大部分地區的退休中人,養老金也都補發到2018年或者2020年了,因為當地的養老金已經理順了,所以接下來只需要推算每位退休中人的數據就可以了,所以補發的時間也會快上很多,但是想要在2023年全部都補發到位,這一點應該是很難達到的。
總結來說,截止到2023年,退休中人的養老金還是補發不到位的,大部分地區都只能補發到2020年或者2022年,如果是在2020年之前退休的中人,那麼大部分地區的養老金都是能夠補發到位的。
「中人」待遇標准計發。2014年9月30日(含)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即「中人」),其2014年9月30日前按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規定計算為工作年限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與其2014年10月1日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本人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為確保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新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平穩銜接,對「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㈣ 2018退休金補發時間
你好,你想問2018退休金補發時間是什麼時候?2018退休金補發時間是7月中旬、9月份。2018年退休人員已經是連續14年調整養老金,從歷年來養老金補發時間來看,省市地區要7月中旬開始補發,有的市級統籌的地區9月份能夠補發給退休人員。
㈤ 2018年企業退休工資啥時補發。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專休的企業和機屬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㈥ 2018年退休中人何時補發養老金
法律分析:
現在退休,其工齡都是以月份計算的。同時參加工作的,到退休年紀,上半年退休,與下半年退休是退休金是不同的。
一般對上半年退休人員的所謂「社會平均工資補差」,指的是本年度前半年期間計發養老金時,由於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還沒公布,暫時按上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發養老金遺留的差額,什麼時候公布了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再補差。
以北京為例,2018年2月退休,3月開始領取養老金,本應按2017年社平工資標准8467元計發養老金,但實際上這個數據是5月26日才公布的,由於退休之月2017社會平均工資還沒公布。
所以只好暫時按2016年的社平工資7706元計算,然後在2018年6月15日發放養老金時,一次性補發2018年3月-6月的社平差額,並自2018年6月15日起,每月按新標准發放養老金。
因為是2020年1月份退休,先暫按2018年社平工資計發養老金。目前2019年社平工資還沒公布,現在無法計算社平工資補差的具體金額。
【法律依據】:坦拿
《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肢孝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讓飢搭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