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市退休養老金是怎麼算的
成都市退休養老金是按照職工繳費年限分段計發。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及其以上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計算方法為四川省平均工資數乘以25%。
根據《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第四條基本養老金由社會養老金和繳費養老金組成。社會養老金,按照職工繳費年限分段計發。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及其以上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
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5%。
繳費養老金,按照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工資多少計發,繳費每滿一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4%。基本養老金低於當時國家規定的養老金最低保證數的,可按最低保證數計發。
(1)成都14年工人的退休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2014年以前退休工人補發多少工資
按繳費年限補發養老金: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月的養老金;繳費不滿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繳費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按絕對額補發養老金:月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養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於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養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於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養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一、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在於:
1、概念不同,退休金是根據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和資格條件支付的保險待遇。養老保險是為解決勞動者達到年齡,或因喪失勞動能力建立的社保制度。
2、繳費方式不同,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而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參保人單位代扣代繳,部分交給國家,部分存入個人賬戶。
3、資金渠道不同,退休金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二、退休金是由以下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
2、過渡性養老金(含調劑金)。
3、統籌項目內生活物價補貼及統一調整增加的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C. 成都職工社保退休後每月領取多少
成都社保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1、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2、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被保險人,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
3、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降低提取比例的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
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20%計算;
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滿10年按辦理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15%計算,以後繳費每滿1年加發1%,最高限定為20%;
(2)、個人帳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
(3)、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再乘以1。3%。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職工本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乘以職工退休時上一年當地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
(4)、綜合性補貼:1997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2%,加1995年12月31日以前國家和逗鬧困省市規定的補貼,再彎培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除以本人參加工作之時起至辦理退休手續之時止的年限。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山念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D. 四川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計算方法
按照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勞社發[2006]17號)文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1)、新人: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即:從參工作時間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時間,下同)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註:不是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退休,必須要符合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方能辦理退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增發養老金
(2)、中人:即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增發養老金
①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新人計算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從1996年1月1日及以後至退休當年,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繳費工資指數仍按原規定計算並封頂)。計算公式為:
n平均指數=(X1/C1+X2/C2+…+Xn/Cn)÷N
X——當年本人繳費工資;
C——2005年及以前為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2006年起為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N——本人繳費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後至退休時的實際參保繳費年限)。
中人計算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從1990年1月1日及以後至退休當年,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繳費工資指數仍按原規定計算並封頂)。計算公式同新人計算平均指數,其中N本人繳費年限,(為1990年1月1日及以後至退休時的實際參保繳費年限)。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國發[2005]38號附表)
退休
年齡
計發
月數
退休
年齡
計發
月數
退休
年齡
計發
月數
40 歲
233
51 歲
190
62 歲
125
41 歲
230
52 歲
185
63 歲
117
42 歲
226
53 歲
180
64 歲
109
43 歲
223
54 歲
175
65 歲
101
44 歲
220
55 歲
170
66 歲
93
45 歲
216
56 歲
164
67 歲
84
46 歲
212
57 歲
158
68 歲
75
47 歲
208
58 歲
152
69 歲
65
48 歲
204
59 歲
145
70 歲
56
49 歲
199
60 歲
139
50 歲
195
61 歲
132
③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④增發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增發養老金合計比例×繳費年限
符合國家和省現行規定享受增發退休養老金待遇規定條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另外計發(增發待遇類別分別為:(1)全國勞動模範;(2)二次以上省勞模;(3)一次省勞模;(4)獨生子女;(5)三線地區內遷職工;(6)高海拔地區職工;(7)少數民族地區職工;(8)內地到少數民族地區的科技人員;(9)高級專家;(10)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11)其他;)
其中:按現行即:川勞社辦[2005]58號文規定,對企業中終身無子女的退休職工,月生活補助費標准為40元標准;對企業中終身無子女的孤寡退休職工,月生活補助費標准為60元標准。以後將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⑤調節金=70元×計算比例
其中:計算比例從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別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計發調節金。
注意:按上述新人、中人2項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不準超過退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3)、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其基本養老金按本條第(2)項的規定計發。
對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0年的人員,不發給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實際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設立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過渡期
為使上述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與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川府發[1997]151號)和《四川省勞動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貫徹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川勞險[1998]8號)、《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養[2002]23號)規定的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平穩銜接,對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2006年至2010年5年過渡期間退休的人員,實行基本養老金新老計發辦法對比計算確定。
注意:①新老計發辦法對比計算時,老辦法計算基礎養老金的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基數統一使用2005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②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部分,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中當年退休的,在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基礎上,分別按10%、30%、50%、70%、90%的比例加發,一次核定後不再重新計算;低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部分,予以補齊發給。
[例]:(中人)按新老辦法對比計算]某職工2008年1月退休,年齡滿60歲,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為41338.47元,累計繳費年限39.42個月(其中視同繳費年限24.33個月,個人賬戶年限15.09個月),該職工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在退休前仍被企業聘用和持有聘用證書。
第一步指數計算
年度
本人歷年月平均繳費工資
四川省歷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老辦法指數計算
新辦法指數計算
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
四川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當年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
四川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當年繳費工資指數
1994
761.10
335.67
761.10
335.67
2.267
761.10
335.67
2.267
1995
807.30
387.08
807.30
387.08
2.086
807.30
387.08
2.086
1996
1046.40
429.67
1046.40
429.67
2.435
1046.40
429.67
2.435
1997
963.30
468.83
963.30
468.83
2.055
963.30
468.83
2.055
1998
1121.30
494.92
1121.30
494.92
2.266
1121.30
494.92
2.266
1999
1304.20
539.58
1304.20
539.58
2.417
1304.20
539.58
2.417
2000
1443.60
620.42
1443.60
620.42
2.327
1443.60
620.42
2.327
2001
1582.50
747.33
1582.50
747.33
2.118
1582.50
747.33
2.118
2002
2248.60
855.67
2248.60
855.67
2.628
2248.60
855.67
2.628
2003
2898.75
966.25
2898.75
966.25
3.000
2898.75
966.25
3.000
2004
3515.70
1171.92
3515.70
1171.92
3.000
3515.70
1171.92
3.000
2005
3956.50
1318.83
3956.50
1318.83
3.000
3956.50
1318.83
3.000
2006
4463.00
1487.67
3956.50
1318.83
3.000
3956.50
1318.83
3.000
2007
5328.00
1776.00
4463.00
1487.67
3.000
4463.00
1487.67
3.000
2008
5328.00
1776.00
3.000
小計
35.598
38.598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2.543
2.573
第二步養老金計算
①基礎養老金
老辦法:=退休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
=1318.83×20%=263.76元
新辦法:=(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1776+1776×2.573)÷2×39.42×1%=1250.73元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
老辦法:=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120
=41338.47÷120=344.48元
新辦法:=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41388.47÷139=297.40元
③過渡性養老金
老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4%
=1776×2.543×24.33×1.4%=1538.37元(原行業系數為1.4%)
新辦法:=(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
=(1776+1776×2.573)÷2×24.33×1.3%=1003.53元
④增發養老金
老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增發養老金比例×本人1995年12月31日前繳費年限
=(1776×2.543)×2%×39.42=356.07元
新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增發養老金合計比例×繳費年限
=(1776×2.573)×2%×39.42=360.27元
⑤綜合性補貼(老辦法用)、調節金(新辦法用)
老辦法:綜合性補貼=綜合性補貼基數(我局為66元)×(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
=66×[(39.42-15.09)÷39.42]=40.74元
新辦法:調節金=70元×計算比例(2008年的比例為50%)
=70×50%=35元
第三步在過渡期間,按新、老辦法對比
按上述辦法計算出:
老辦法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綜合性補貼+增發養老金
2543.44=263.76+344.48+1538.37+40.74+356.07
新辦法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增發養老金
2946.93=1250.73+297.40+1003.53+360.27+35
該職工最終確定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543.44元/月+(2946.93元/月-2543.44元/月)×50%=2745.18元/
E. 四川省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四川退休金計算方法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數額,總額就是每月領取的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屬於當地政府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來確定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在職期間交納的養老保險數額來確定。F. 普通工人退休金有多少
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人資格定:10年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隨國民經濟增長)。工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工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工人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是工人,有利於工人隊伍的建設和工人隊伍的穩定。工作工資:補貼按照實際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工人多幹活,特別是年輕工人精力充沛,他們多勞動多生產,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績效工資:月份和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年年獎金,不終身制。每個工人積極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工作,更要激勵勞動人民。特優津貼: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主要是對那些在勞動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並得到很好的推廣,可根據影響范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說是以國家及,省級,地市、縣確定不同的標准,使那些有才華的工人得到應有的報酬,真正起到激勵作用。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
國企普通員工退休能拿多少?
1、正常情況下國企工人退休後養老金在4000元左右,高級管理人員甚至能超過1萬元。
2、當然,具體能拿多少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退休地的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等相關。
3、養老金計算公式退休時每月的養老金是由3部分組成的退休時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96前沒有繳納社保,按識同工齡計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G. 2014年成都平均社會養老金是多少
2014成都人均月養老金:1749元
2015-02-05 05:58:00 來源:天府早報
成都市人社局表示今年將適時提高養老金,推行職務職級並軌
昨日,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召開。成都市人社局在會上披露,去年成都市126.93萬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人均月養老金為1749.07元。今年成都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將適當提高。
養老保險待遇今年將上漲
按照國家和我省的統一部署,去年,成都市人社局調整養老保險待遇。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去年,成都市126.93萬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人均月養老金1749.07元。其中,企業退休人員人均月養老金2315.93元,96萬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人均月養老金327元,最高達766元。
會議透露,今年成都市人社局將進一步優化提升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其中提到,今年將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市級統籌,做好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工作,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法。另外,還將適時提高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縣級以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
針對人事制度改革,會議中提到,今年將按照國家和省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部署,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將分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崗位動態調整機制。同時,還將深入開展公務員「四類培訓」,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完善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會議還提到,今年將穩慎推進縣級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
記者注意到,日前,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等部門聯合召開了電視電話會議,就實施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進行動員部署。會議強調,要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形成職務與職級兩個晉升通道,對公務員制度進行創新和完善。該政策的實施,將有利於充分調動和發揮公務員的積極性,鼓勵其立足本職踏實工作。
天府早報記者鄭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