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到了退休年齡,以前簽的勞動合同自動到期了,單位沒有再簽勞務合同,需提前多久+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原單位繼續留用,應該簽訂勞務合同。
② 我滿50周歲,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簽了,有補償嗎
1.如果你在該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並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那麼勞動合同到期,專單位應當續延(不是續屬簽)原合同至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終止,到時單位不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2.如果你在該單位連續工作不滿15年或者雖滿15年但是距離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那麼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的,單位應當按照你2008.1.1後的該單位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3.如果你的法定退休日(男的為60周歲生日,女的為50周歲生日)早於勞動合同到期日,那麼原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4.如果你的法定退休日晚於勞動合同到期日,那麼參照以上第1條和第2條執行。
③ 按新勞動法,我們是國企公司,如果單位有女性年齡到了50歲,公司是不是可以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來答:源如果是男性,法定退休年齡是60歲,合同馬上到期了,公司可以不在續簽勞動合同;如果這名男性在這個工作滿了10年就不存在續簽不續簽,單位行為屬於炒掉,公司需要擔負該員工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工作一年補1個月;
但是如果這名男性工作沒有滿10年的話,合同到期的話單位不續簽屬於合法的流程,根據《勞動法》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女性退休年齡的法定年齡是55歲,過了50歲的話,如果已經工作滿了10年的話,單位不予續簽的話要支付員工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
除非員工沒有滿10年,那麼合同自然到期了的話,根據《勞動法》企業可以不予續簽不支付經濟補償。
④ 公司聘請退休人員,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否需要給予經濟補償,應該怎樣補償可以不補償嗎
公司聘請退休人員所簽署的聘用合同並非勞動合同,而應認定為僱傭合同或稱勞務合同,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期滿後不續簽應予補償的,則無需補償。
因為僱傭合同為民事合同,具體權利義務關系應根據當事人的約定執行,而不能適用勞動法規定,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約定,則不存在經濟補償問題。
對此,勞動法司法解釋三也做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