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一、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二、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的退休條件: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其他人員的退休條件
(1)正常退休:年齡達到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連續工齡(含折算工齡,下同)10年的應當退休。
(2)提前埋悄源退休:三種:一是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三是特殊工種(井下、高溫,高空、特繁工種、有毒有害工種)男55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
(3)退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
三、
到了退休年齡不辦退休手續,可以申請延遲退休,繼續繳納社保,直到辦理退休手續為止。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運返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找法網提醒您,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彎態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②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1、=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
195、55歲為
170、60歲為
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2、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制定了對於事業單位的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的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十、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十一、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由企業發給喪葬補助費,標准一個半月工資。
③ 事業單位退休金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算方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