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已經交滿了,還沒領退休金就去世了,會有什麼補償嗎
對社會保險金繳滿了(指不低於最低繳費年限十五年),而人還沒有領取退休養老金就不幸去世了,這個由死者配偶家屬及其法定繼承人去繳納社會保險所在地的經辦機構去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社會保險余額,再由社會保險系統統籌里再申請一次性喪葬補助金,未成年子女的每個月的社會撫養費直至達到大學走出校門踏入社會取得勞動報酬為止。
❷ 還沒退休就死了社保退多少
有朋友問:如果有的人,社保交了二三十年,還沒到退休年齡,就因病或者意外死亡,那他交的社保家屬能拿回來嗎?社保局還有沒有其它什麼補償?❸ 社保已交20年 ,沒到退休年齡死亡 有什麼規定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版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經權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❹ 社保已經交滿了,還沒領退休金就去世了,會有什麼補償嗎
由於一個月的養老金也沒有領取,所以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儲蓄額呢,都可以依法繼承。
如果他是歲退休的話,那麼就意味著139個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都可以全部由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的。
所以,交滿15年社保,還沒退休就因故去世,雖然其他待遇是享受不到的,但是參保人自己交的錢是可以領回來的。
綜上,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憑遺屬獲得: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如此算起來不算太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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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養老保險如果人還沒到退休,就死了,錢能退嗎
可以退,若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親屬可以憑有關證明領回個人賬戶上的養老金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和集體補助部分都是可以繼承,同時還會給予一定額度的喪葬補助費。因為養老保險中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的。
如果養老金賬戶所有人是處於在職狀態的,需要工作單位的人事去社保局申請,然後個人賬戶余額和補助費用會發放給單位,再由單位發給員工的家屬;如果是已經退休的人員,需要家屬帶上戶口本、死亡證明等資料去社保中心提出繼承申請。
個人養老保險的介紹:
個人養老保險以城鄉居民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人身保險。凡年齡在16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城鄉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限包括保險費繳費期和養老金額取期。保險費繳費期從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並交納第一期保險費起,至約定繳費期滿為止;養老金領取從被保險人約定的繳費期滿的次月起,至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時止。
基本養老保險的介紹:
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統一的法規政策強制建立和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企業和職工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養老保險的特點:
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由於其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的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所以必須設立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當職工還沒有退休就去世了的時候,也是可以領取其賬湖內的養老保險的。由其法定的繼承人或是受益人領取,而且只能領取其個人繳納的一部分,不能領取單位為其繳納的部分。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繳納了養老保險但是還未到退休年齡就去世的,養老保險可以退還個人繳納的金額,具體的建議詳細咨詢當地社保局與單位主管部門。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無法領取社會養老保險:
1、因為勞動者已死亡,領取養老金的人不存在了,所以不可能再發放養老金;
2、勞動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金額,親屬可以繼承。非因工死亡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遺屬補助金等,具體標准各省規定不一樣。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也是國家規定的。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為了更好而活著,社保就是這樣,您活一天就給一天的錢,只要人還在,治一次病醫療就報一次。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
1.辦理死亡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2.辦理出境定居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退休後出境定居,仍按國家、省、市的規定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