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該退休嗎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到法定退休年齡,我們應該辦理退休手續。勞動法規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解除合同。單位不再聘用退休職工。我們作為員工,到了退休年齡,需要辦理退休手續。帶上身份證和社保卡,戶口本到社保局辦理退休登記。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有個前提,就是社保需要累計交夠15年,社保不夠15年,可以申請一次性補繳社保,或者延遲退休。
女職工退休年齡是50歲,女幹部退休年齡是55歲,男性退休年齡是60歲。到了年齡,社保夠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是針對城裡戶口。我們農村戶口是60歲辦理退休,退休之後,我們應該有事情做,而不是無所事事,條件好可以出去旅遊。也可以回老家種菜養花,這也不錯養老方式。我們要接受事實,到了年齡辦理退休不要想著繼續上班。好好休息是我們做好選擇,退休之後多陪陪家人,過個幸福快樂晚年生活。
⑵ 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要怎麼處理
1、職工到了 法定退休年齡 ,合同自然終止,不能再繼續 簽訂勞動合同 ,因為已經到了退休年齡,屬於法定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年齡,企業不再 續簽勞動合同 ,是 符合法律規定 的,並且從達到退休年齡之日起,企業不再給稿悉予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社保部門也因為你的年齡到了退休年齡,也不會再受理職工社會保險,不足15年的部分,只裂敬滾能自己繳納,並且因為是你的年齡到了法定年齡,不是公司的責任, 沒有經濟補償 。 2、合同到期後,為員工 辦理退休手續 ,原有的合同就肆余會隨著退休而終止,如果企業需要這些員工繼續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進行,簽訂聘用協議即可。
⑶ 勞動合同沒到期,但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按照《勞動合同法》,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自然終止,勞動合同自然失效,如果你的社保繳費年限符合退休規定,可以請單位正常為你辦理退休,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報銷待遇了。至於今後是否還在原單位繼續工作,就看你和單位是否兩廂情願了。
如果公司不繼續留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無須賠償經濟補償金;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期限,雙方用工關系變為勞務關系,不為員工繳納社保也不違法!
⑷ 員工到退休年齡可以解僱嗎
可以的,因為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將自動終止,雙方不再有聘用關系,一般用人單位會直接跟員工說明情況,雙方和平的解除勞動合同,而且這個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賠償的,不算開除員工給予N+1的補償,這點要注意。如果單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員工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自動終止,那麼用人單位與員工終止勞動關系,當然是可以的,但是司法實踐上員工到了退休年齡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要根據以下兩種不同情形來看,以辦理退休手續可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這種情況比較簡單,容易處理員工到達退休年齡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