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2016年2月退休的退休工資怎麼計算怎麼計算
①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退休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過去有個省市自行確定,基本是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為主。2019年5月,國家明確要以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繳費基數上下限,未來將逐步實現過渡。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余額,一般我們通過社保系統都可以查得到。它是按照每月繳費基數的8%劃入,2005年以前按照11%。每年還會根據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發記賬利息,過去利率比較低,但是現在利率一般在7%~8%之間。
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表是人社部統一公布,從40歲到70歲都有一個養老金計發月數。40歲以下,70歲以上分別按照40歲和70歲計算。這個表從2005年制定後並沒有修訂過,未來有可能修訂。60歲退休是139個月,50歲退休是195個月。
相對而言,這部分待遇最好計算。
③過渡性養老金。其實2005年國發38號文件規定了,在國發1997年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再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由各省市自行確定,一般跟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和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過渡系數一般是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