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但是沒交滿15年,還差一個月,怎麼辦
我國的社保繳費年限是15年,如果達到退休年齡時仍然沒繳夠15年的有如下幾種辦法:
一、按月延繳,直至繳夠年限後再辦理退休手續,次月就可以領取養老金。象題主還差一個者嘩喊月的完全可以採用這種方法。
二、如果相關年限較多的職工社保是不蘆野可以一次性補首野繳的,符合條件的按月延繳至65歲時可以一次性補夠15年後辦理退休。
三、可以轉為居民養老保險後一次性補夠15年辦理退休。因為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一次性補繳的。
B. 到達退休年齡社保未滿15年怎麼辦
1.按年補繳
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並且已經繳納了10年的社保,則可以在此基礎上繼續補繳社保,直到繳滿15年為止。但是,這種繳費通常為一次交清一年,並且沒有企業分擔的任何部分。
2.一次性繳納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農村居民可以一次性付清,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暫不支持一次性補繳。還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補交。
3.延遲退休
參保人員法定的退休條件是達到最低的社保繳費年限和法定的退休年齡。社保最低繳費15年,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或者55周歲,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退休年齡可以放寬,比如,曾經從事過特殊工種的,可以提前5年申請退休。
但是退休時社保沒有交滿15年的,請注意第一個解決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到15年,社保法實施之前參保的,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到15年。
這種解決辦法,是目前最普遍的解決辦法,與正常退休相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繼續繳費到15年,和目前國家將要實施的延遲退休是一個道理。不過,不少人不喜歡延遲退休,因此,2022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定要算好自己的社保繳費情況,要保證自己能夠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按時領取養老金,如果是因為個人原因,社保沒有繳滿15年,那就不能怪別人了,只能說明個人對自己的養老問題不上心。
4.轉變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加職工社保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把職工社保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金待遇。
這里需要說明一下,我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已經超過了10億,但並不是都是職工社保,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後者的參保人數比職工社保的人數還要多一些。
把職工社保轉移到城鄉居民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到15年,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應對辦法,雖然到手的養老金沒有職工社保多,但是能保證在60歲時按時退休領取養老金。不過因為後者的養老金實在有點少,大約只有前者的十分之一,所以,參保人員轉移社保之前,有關社保變換的利弊一定要提前搞清楚,避免吃虧。建議參保人員做一個平衡測算,是延遲退休劃算,還是社保轉移劃算,個人還是要對個人的事情負責,不可盲目決斷。
5.選擇放棄
如果放棄社保,則可以取回已支付的養老金個人保險賬戶的余額。但是這樣一來,公司不會退還部分款項,也無法享受各種養老金。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保障社會保險金的發放,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C. 女性職工到50周歲,但社保沒夠15年,怎麼退休
女性職工到50歲退休年齡,但是社保不足15年,通常不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根據現有的相關規定,如果到了退休的時候,當事人的社保沒交滿15年,可以有3種解決辦法:
1、在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檔侍滿十五年;
2、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3、在繳納社保期間,存在中斷交社保的情況,可以補交該時間段的社保。
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繳納15年以上的養老保險,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反之則不能領取退休金。滿50歲社保不足15年,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含蠢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談宴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