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五險交夠15年沒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法律分析:五險交夠15年沒到退休年齡可以選擇不繳納或是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交的時間越長,以後領的錢越多。社保交滿15年還沒到退休年齡,有工作單位的,就算參保滿15年了,工作單位也是必須繼續參保的,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繳費滿15年只是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限。如果你是按最低繳費標准繳費的,只能保障你將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能拿到最低水平的養老金。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退休後每年給退休人員上漲養老金時,也是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高,漲得越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㈡ 社保交滿15年還沒到退休年齡還要繼續交嗎
法律分析:1、勞動者社保交滿十五年還沒到退休的,勞動者可以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納滿15年,可以不用繼續繳納,但是斷繳的話,你在斷繳之後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㈢ 社保買夠15年但年齡沒到怎麼辦
可以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繼續繳納社保
養老保險與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成正比關系,也就是說,同等條件下,參保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退休待遇就會越高。如果養老保險已經交滿15年的,又沒有達到退休年齡,對於單位來說,是有義務繼續為員工申報社會保險的;但如果是選擇靈活就業人員,交滿15年之後既可以選擇繼續參保,也可以選擇停止。
1、社保交滿15年後可以不再交費,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的,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2、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㈣ 社保交了十五年了,但還未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1、勞動者社保交滿來十五年還沒到退休的自,勞動者可以不繳納社保,也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等到了退休的年齡,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納滿15年,可以不用繼續繳納,但是斷繳的話,你在斷繳之後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
㈤ 社保交夠十五年沒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社保交滿15年後可以不再交費,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的,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辦理退休手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女工人退休年齡可以實行彈性退休年齡制度,即符合退休條件的女職工,身體健康,工作需要,按照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的相應操作辦法,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個月之前,經本人申請,企業同意,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其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遲,延遲的年限最短不得少於一年,並應按整年操作,但最長不得超過55周歲。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七條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