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和單位交社保的退休差別
法律分析:
單位交社保和個人交社保退休金是有區別的,具體如下:通過公司繳納社保,累計繳滿十五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不夠15年,可以繼續繳費,滿15年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個人繳納是按年繳費的,沒有強制性要求,屬於自願參保。除個人繳費外,政府也會給予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不管是職工養老還是居民養老,永遠都是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後領到的養老金就越多。個人繳納的比例低,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也會低一些。個人繳納社保政策規定如下: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在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B. 個人繳社保和單位繳社保退休後工資是一樣的嗎
是一樣的。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與社保單位交還是個人交無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陪配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亮拿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蘆鍵指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C. 個人交社保與單位交社保退休金待遇
法律分析:社保單位交與個人交拿退休金待遇沒有區別。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與社保單位交還是個人交無關。單位買的社保稱為,職工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簡稱五險,個人購買保險可以分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和居民社保,這兩種等退休以後,退休工資是一樣的無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