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刑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可否辦理退休手續
服刑人員到達退休年齡不能辦理退休手續。
不享受養老金,也不調整養老金,出獄之後辦理退休手續,若養老保險實際繳費超過十五年,按月領取養老金。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淵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亘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根據規定,服刑期間的工齡是作廢的,刑滿之後的人員可以以社會人員的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在服刑之前的工齡和繳納保費的年限可以連續計算。服刑期間,無論是服刑者本人還是親屬,都不可為服刑人員購買養老保險。因為根據社保的規定,服刑人員服刑期間的一切社會保險都是停止繳納的。服刑期滿之後,無論從事什麼工作,都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服刑期滿並且退休之後,可以根據之前繳納社保的年限(服刑前後可以累加)來領取相應金額的保險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 工人被判刑後還能正常退休嗎
能正常退休,但是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能領取養老金,刑滿釋放後養老金仍按服刑前的標准發放。被判徒刑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基本養老金不作調整。退休後的養老金,屬於按規定參保,達到退休要求的公民的民事權利,也是社會保障系統的公民福利,是和公民的政治權利掛鉤的。
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的條件如下:
1、年齡條件,正常退休的年齡是男同志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繳費年限的條件,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申請按握譽螞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然後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判刑前的工齡能算嗎:
判刑前的工齡是不能再計算的,工作人員服刑以後又參加工作的,其連續工齡或繳費年限應按以下辦法計算:
1、被原單位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後經勞動人事部門正式批准錄用為全民、大集體職工或企業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齡。退休時其被開除或判刑前的工作年限歸零。
2、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人員,開除或判刑前原單位和個人已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已實際繳費的,其重新工作後的繳費年限可同開除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其被開除或判刑前未繳費的工作年限,不能視同繳費年限.
職工被判刑後單位怎麼處理:
職工被判刑後,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是無需支付任虛帆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服刑期滿後,原單位接受並安排工作的,按照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工資。
只有在以下情況中,公司才可以進行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段埋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
第十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因為違犯法紀被判處徒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和退職生活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3. 判刑後還能辦理退休嗎
判刑後還能辦理退休。判刑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應該退休。
犯罪入獄,不能辦理領取養老保險手續,出獄之後達到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的,可以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如下:
1、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當日)後參加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或15年的,可以補繳至搭閉滿10年或滿15年,享受養老金待遇。不受所犯何罪、是否正處於被剝奪政治權利處罰當中之影響;
2、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服刑期間(不包括緩刑、假釋或監外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3、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判處刑罰緩刑期間,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若緩刑被撤銷收監獄服刑的、被撤銷假釋繼續服刑的、撤銷暫予監外執行繼續服刑的,從撤銷之月起停止發放基本養老金。緩刑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假釋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執行完畢、暫予監外執行至刑罰執行完畢的,繼續按原來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下一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知凳裂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粗辯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企業被判刑人員到退休如何辦
法律分析: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期滿後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被判有期徒刑緩刑期間可辦理退休手續,個人賬戶的處理和繳費年限的計算可與其他職工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