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四川各市平均退休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四川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養老金=(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重復累加享受:1、高齡退休人員。(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㈡ 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 46 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一是以本人 2019 年 12 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 1.2%;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 15 年及以下的每滿 1 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 2014 年 10 月 1 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 2014 年 9 月 30 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 2019 年 12 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 2.7%。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 70 周歲且不滿 80 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 35 元; (2)滿 80 周歲且不滿 90 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 65 元; (3)滿 90 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 105 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 10 元、20 元、30 元、40 元、60 元、80 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法律依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 46 元。
(二)掛鉤調整。
㈢ 四川的事業單位退休工人怎樣調資
四川的事業單位退休工人怎樣調資?
從題意中看到,您問的是2019年四川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如何調整的問題。可能是由於四川執行「中人」養老金補發工作遇到了一點阻力,所以更為關心四川的問題吧。
1、2019年全國所有企業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暫未出台,所以沒有政策依據哦。根據過往經驗,最高層會在三月份出台指導意見,各省多數會在五月末前把本省的方案上報給人社部報批。
真正執行快的省份,六月份就會開始調整,慢一些的會在八九月份實施。不過,雖然各地的方案略有差異,執行時間也不相同,但無論如何,各省都會把自一月份開始的並額補齊。
2、自2016年開始,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調整方式基本相同,四川也不例外。我們先回顧一下2018年四川的調整方案,對2019的調整應該會有借鑒作用。
2018的方案,養老金調整分成三個部分:
一是定額調整,即只要是在2017年12月前退休的人員,每人45元/月;
二是掛鉤調整,這里還要分成兩部分。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企業退休人員和2014年9月30日後退休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按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的基礎上。同時,還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1年增1元,15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2.5元。
三是適當傾斜,主要對兩類人員,一個是高齡人員。另一個是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要分成六類地區。
以上三個部分,總體的平均漲幅為5%左右。
3、2019年的調整方案暫未出台,但從一系列重要人物講話及相關的一些制度上來看,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已成定局,只不過,筆者猜測,上漲的平均幅度不會超過5%。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是比較復雜的。
2014年10月,國家實施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5年,國家最後一次通過退休費調整單獨下發通知的方式,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費進行了調整。
當時的調整方式主要是根據退休時的級別掛鉤,科員,辦事員,初級職稱以下,高級工以下及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60元。
鄉科級工作人員,中級職稱,高級技師和技師,增加350元。
縣處級職務,副教授或副高級職稱增加460元。
2016年開始,國家開始統一部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採取一個通知,一種方式進行調整。但是總體來看還是略有差異的。
比如四川省2018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
定額調整,所有退休人員都一樣,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是這樣。企業退休人員和2014年10月1日之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15年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一元,超過15年每滿一年增加2.5元。
傾斜調整,主要是對70歲以上的老年人和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進行額外照顧。
基本實現了一種方式調整。僅僅對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調整合並為按照本人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除了基本養老金之外,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待遇還包括職業年金和退休後的一些住房補貼之類。
職業年金待遇,是以積累額度為基礎,退休時根據計發月數計算,一般會不再改變。
退休後的一些住房補貼,這一部分待遇主要由用人單位承擔,據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其他的一些待遇也是這樣的。
2019年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也會按照2018年統一的模式進行,國家最終目標是實現養老金的雙軌制完全並軌。
不管是事業單位的幹部還是工人,或者是企業的職工,現在國家對於這些人員退休以後的 養老金調整方式基本都是一樣的 。
四川省政府在19年的7月22日審議通過了《四川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明確了2019年養老金的具體調整幅度為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調整人員是 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
而調整的方式還是繼續採用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 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 是針對所有退休人員,每個月增加47元。
掛鉤調整 對於 企業人員 都是一樣的,以18年12月的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再根據繳費年限不同增加增加一定養老金。而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則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時間區 分為兩類 ,其中2014年10月1日 以後退休 的人員和企業人員的調整方式一樣,而2014年9月30日及 以前退休 的人員,以本人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至於 適當傾斜 ,主要是針對高齡人員以及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 高齡人員 根據年齡不同,70-80周歲的增加35元,80-90周歲的增加65元,90周歲以上的增加105元。 艱苦邊遠地區 根據分類不同,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所以可以看出,事業單位的退休工人, 2019年養老金的調整方式並沒有什麼特殊,也很容易計算:
假設老王75歲,工齡40年,2018年12月養老金4000元,那麼2019年定額調整為45元,掛鉤調整為4000*2.7%=108元,傾斜調整為35元,總共調整金額188元,提高幅度為4.7%,也就是在5%的水平左右。
不過,如果是一些建國前的老工人的話,那麼各省還有另外的文件對他們的養老待遇進行調整,調整的金額還會更高一些。
跟企業退休職工一樣調整工資。
據了解, 四川的事業單位退休工人調資方案跟全國基本是一致的,不管是事業單位的幹部還是工人,或者是企業的職工,現在對這些人員退休以後的養老金調整方式基本都是一樣的,沒有什麼大的區別。
比如說,四川省政府在去年的7月22日審議通過了《四川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方案》,明確了2019年養老金的具體調整幅度為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調整人員是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而調整的方式還是繼續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是針對所有退休人員,每個月增加47元。掛鉤調整對於企業人員都是一樣的,以18年12月的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再根據繳費年限不同增加增加一定養老金。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則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時間區分為兩類,其中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和企業人員的調整方式一樣,而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至於適當傾斜,主要是針對高齡人員以及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高齡人員根據年齡不同,70-80周歲的增加35元,80-90周歲的增加65元,90周歲以上的增加105元。艱苦邊遠地區根據分類不同,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所以,這就可以看出,事業單位的退休工人,2019年養老金的調整方式並沒有什麼特殊,也很容易計算:
假設老劉75歲,工齡40年,2018年12月養老金4000元,那麼2019年定額調整為45元,掛鉤調整為4000*2.7%=108元,傾斜調整為35元,總共調整金額188元,提高幅度為4.7%,也就是在5%左右的水平。不過,如果是一些建國前的老工人的話,那麼各省還有另外的文件對他們的養老待遇進行調整,調整的金額還會更高一些。
希望四川人事、社保廳局,充分調研後,制定的退休中人調資新政策務必公開,不要設密。補資方案一定要經退休單位人事部門核算後,讓本人知曉後上報人事社保部門審批,增加透明度、可減少矛盾。希望四川人事、社保廳局,認真研究最近中辦"關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軌相應規定"的工資職級同步問題,新出台的退休中人工資差距體現在職級擋次上,與中央政資保持一致,減少擋次矛盾。
和全國退休人員的調整方法一樣上調養老金。
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政策和調整方法都是由國家統一安排的,四川省作為國家的一個省份,無論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還是企業單位退休職工,都會按照國家統一的方法來調整基本養老金。
首先,養老金的調整對象,是上年度12月31日前已經正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其次,養老金上漲時間,從當年1月1日起開始。
其三、養老金上調方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調整方法進行。
定額調整,就是全省退休人員,不分彼此,每人每月統一增加一個數額的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 社會 公平; 掛鉤調整,主要是按照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上年度12月份的養老金水平,從這兩個方面掛鉤來上調養老金。充分調動大家多繳費丶多工作的積極性; 適當傾斜調整,就是對退休時間較長的高齡退休人員,以及在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兩個環節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一個數額的基本養老金,充分體現 社會 對他們的關愛之情。
2021年國家還要繼續提高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這個消息在3月5日的巜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明確。作為四川省事業單位的退休工人,你們和全國企事業單位、行政單位的退休人員一樣,又要迎來基本養老金的17連漲。此時此刻,心裡一定樂開花了吧!
四川是經濟欠發達地,不能與北京上海,沿海城市比,國給你多少是多少,能漲點就不差了,希望增長那點錢能夠物價上漲持平就可以了,這樣人民幣還稱值錢。
㈣ 2020年成都市某退休職工工齡43年,按與繳費年限掛鉤的規定,該項工齡工資應增加多少元
2020年成都市母退休職工共43年按年交費年限掛鉤的規定,該項工齡應增加多少錢?
這個都是有公式的,社保都是按照公式去計算的,43年的工齡最後增加的一定是多的工齡,越多增加的錢數越多。
㈤ 四川省事業單位中人退休工資細則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國家部署的一項改革任務。這是一項歷史性、根本性重大變革。201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明確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由此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問題作出了頂層設計和統一的制度安排,改變以前按本人退休時基本工資一定比例計發退休費的辦法,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計發養老金不僅與職務職級相關,更與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年限(含符合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繳費基數等10餘項指標掛鉤。同時,為讓退休人員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國家對當年以前的退休人員也建立了養老金調整制度。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2015年以來,我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川府發〔2015〕16號)、《四川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川人社發〔2015〕45號)等文件;
2016年9月啟動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征繳和由社保機構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退休「中人」暫按單位申報的預發金額進行預發。2017年,完善計發養老待遇的相關參數。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採取試行方式,兌現了符合計發條件「中人」的養老待遇。
本次試行兌現退休「中人」待遇,是按上述文件規定計發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且符合計發條件人員的初始養老待遇,並全面兌現這期間國家出台的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政策(當年退休人員參加次年的養老金調整)。這是執行國家和省既定政策,不是普遍調整養老金。由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原退休費制度作了重大調整,涉及面廣、情況復雜。
因此,試行兌現待遇以來,包括您在內的部分同志對不同年度退休人員間的待遇差距反映較多。對此,我們高度重視,經慎重研究,決定根據《四川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暫停試行工作,從2019年2月份起至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發方案和相關參數完善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暫按原單位申報的預發金額繼續預發,待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發方案和相關參數完善後,再進行結算。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