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工人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法律分析: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退休年齡如下: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㈡ 事業單位工人身份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女退休年齡是多大
事業單位工人身份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女性年滿五十周歲就可以退休。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在55周歲退休,關鍵取決於單位的選擇和當事人對自己的定位。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1. 正常退休
(1)男性工作人員年滿60周歲退休。地廳級及以上級別罩喊男幹部退休時間以任免機關批准時間為准。
(2)女性工作人員
①女幹部
地廳級及以上級別女幹部退休時間以任免機關批准時間為准。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聘任在管理崗位的相當於正、副縣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60周歲退休。如本人申請,經組織同意,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自願退休。其他女干升螞部年滿55周歲退休。
②女工人
機關事業單位中,身份為工人且物笑野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工作人員,其退休年齡按照上款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規定執行;身份為工人且受聘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的女性工作人員,年滿50周歲時已受聘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滿10年的,55周歲退休,並按所聘崗位計發養老金。其他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退休。
2.提前退休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工作年限滿30年;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或非因工緻殘退休: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5周歲以上,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特殊工種退休:男年滿55周歲以上、女年滿45周歲以上,且從事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或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
3.退職
機關單位工人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5周歲,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參保人員退休(職)年齡的確認實行居民身份證與本人檔案相結合的辦法。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的,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檔案中填寫的出生時間視為公歷時間,不再進行農歷和公歷的換算。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認定出生時間的參保人員,以審核認定的時間為准。
㈢ 女工人身份專業技術人員多大退休
女工人身份專業技術人員大多為50周歲退休,具有高級職稱或專族鏈差業技術人員可以在55周歲退休。工人身份的女性職工退休前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應當按照幹部的法定退休年齡執行,年滿55周歲辦理退休,而不是50周歲。工勤身份的女職工通過個人的努力,後期聘用到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既可以在年滿50周歲時退休,也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退休。個人擁有自主選擇權,可根據個人意願選擇退休年齡。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喚散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兆皮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㈣ 事業單位女職工退休年齡的新規定國家
法律分析:一、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幹部的法定退休年齡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