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社保交滿10年新規
交滿10年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
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累計(連繳或續繳)在深圳繳納社保滿十年(120個月)或以上;總共宴培(各地相加)繳納社保滿十五年(180個月)或以上;年齡達到退休年齡。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返祥族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漏弊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2. 在深圳交養老保險不夠十五年,但是已到退休年齡,自己交滿。退休後能拿多少退
養老保險未交滿十五年到了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可以拿退休金。
企業參保人員達到國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同意,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可以隨企業繼續參保繳費,延長繳費時間最多不得超過5年,在延長繳費期間達到15年條件時即辦理退休手續。
在延長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應按規定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或者轉入靈活就業窗口繼續參保繳費。
在靈活就業窗口參保繳費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按月領取養老金年齡時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時即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
對於2011年6月30日以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繳費年限的靈活就業窗口參保人員,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一次性繳費金額以一次性繳費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繳費年限計算精確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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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深圳養老保險購買新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去深圳市社保局就可以去購買社保。
1、如果你是深戶的話,就可以以個人形式去買。
2、不是深戶的話,一般都是在公司或單位以集體形式購買的。
像個體戶(比如說餐館)有營業執照的,也可以個人形式購買社保。
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員工,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2、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3、有本市戶籍的員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有本市戶籍的員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4、非本市戶籍的員工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的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是:
基礎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註:第二十七條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員工,在本條例實施以後依規定退休時的月基本養老金構成是:
基礎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本調節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在個人帳戶中支付,個人帳戶支取完畢後,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具體計發辦法:
1、基礎性養老金:按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算;
2、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積累額的1/120計算;
3、基本調節金:按本市1997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計算;
4、過渡性養老金的具體標准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詳細的資料也可去深圳社會保險網查詢
4. 深圳社保醫保交費年限
社保:社保需要累計繳納滿15年才可以在你法定退休年齡之後享受社保待遇。社回保交滿答15年後可以不再交費。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的,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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