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6年退休工資漲多少 2016年企業退休職工調整最新消息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上年度繳費工資的8%。
勞模退休不再提高退休金
根據《辦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比例為參加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
此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養老,不得提前支取,免徵利息稅。
記者了解,北京市機關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
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
例如,2014年黑龍江省養老保險基金總支出為939億元,而當期的收入為834億元,當期的養老金缺口為105億元,累積結余只剩270億元。遼寧、吉林、海南、廣西、江西等地也基本處於當期收支相抵的狀況。
從財政補助情況來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助規模逐年上升。2014年,中央財政補助3027億元,占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的13%,比上年增加491億元,增長19.3%,比 2009年增加1807億元,年平均增長19.9%,在近幾年來占整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的比重為12%到13%。2014年,地方財政補助為282 億元,地方財政投入在10億元以上的有重慶、上海、遼寧、天津、江蘇、湖北、湖南7個省份。
去年,黑龍江省出台社會職工養老保險缺口分攤的政策,文件都發到地方了,但很難執行下去,因為一些基層地市財政捉襟見肘。
黑龍江某市財政系統人士說:「原來我們市的社保收支缺口省里全額承擔,但隨著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省里負擔的壓力越來越大,要把壓力傳導到地市,規定支出缺口部分的30%省里拿,70%是地市拿。按照這個比例測算,發現我們市去年應該拿出25億元財政支出彌補社保缺口,但我們市可用的財力不到30億元。我們所有人得不吃不喝才夠拿。」
此外,目前正在進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軌)也給地方財政造成巨大壓力。
2015年1月3日,國務院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記者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已經有25個省份公布了相關實施方案,而浙江省也已於10月宣布實施此項改革。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主要是靠財政支撐,改革首先涉及公務員,這一群體完全由財政供養,「不管是單位繳費,還是個人繳費,都要納入財政,個人通過工資制度的配套改革,相應把繳費的因素納入到工資結構裡面,提高工資適當由財政承擔。由於各個地方的差異性比較大,特別是很多地方屬於吃飯財政,所以有些地方財政壓力肯定很大。」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不僅遠遠跑贏了CPI,也跑贏了GDP。與城鎮居民平均收入、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相比,基本養老金約10%的增速已略高於前者,與後者接近。
人社部曾表示,我國將逐步建立覆蓋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物價變動、職工工資增長、收入水平提高等情況,並兼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等因素,統籌考慮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均等分配調整
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可以達到「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資收入的「多繳多得」、身份的級別、年齡的新中老人、物價水平的高低、城鄉之間的差別等,分清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對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的勞動者給以補貼的激勵機制。將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進行分離、整合,將基本養老金改稱為叫「基本養老保險金」。整合基本養老保險金分為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和個人儲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繳費年限(精確到月)一個標准確定。
『貳』 2016年退休職工漲工資怎麼算,退休職工漲工資最新消息
勞動者想了解退休後養老保險金發放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持身份證到當地的社保局詳細了解,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叄』 北京二零一六年北京企業退休工人什麼時侯漲工資
針對上海市率先發放2016年退休養老金的情況,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內示,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比例是在容去年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基礎上平均調增6.5%,涉及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項惠及1億退休人員的政策,地方必須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的通知精神盡快落實到位。另外,各地補發的養老金增加部分必須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算
『肆』 2o16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3日發布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將提高到每月3355元。
據介紹,此次調整採取掛鉤調整、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原則,增加的額度與繳費年限掛鉤。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定額調整即按絕對額普遍增加,同時向低收入者適當傾斜。北京市將退休人員2016年年底前的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四檔,分別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至4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至3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適當傾斜主要針對特殊人群:一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調整水平。2016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二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640元。三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
據介紹,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以來,這是第23次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惠及228萬企業退休人員。
『伍』 北京2o16年退休職工漲工資細則
政府來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將繼自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
『陸』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嗎
2016年企業退休職工是否增加退休費目前尚無消息。
2016年退休職工是否增加基本回養老金答,目前尚無消息。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文件規定,各地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基本養老金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2015年在職職工工資在增長,退休職工養老金應當有所增加。按照以往的慣例,一般都在2016年初,春節前夕,國務院才會對增加辦法作出決定。
當前,人社部正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頂層設計」,但新的辦法出台還有較長的過程,基本養老金按在職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 增長不會改變。
『柒』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1、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3、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4、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