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轉企業養老保險
1、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2、參保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內跨統籌范圍流動的,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轉移基金。3、參保人員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轉移基金。其中,參保人員經組織批准從機關事業單位調動到企業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調入企業參保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參保人員因辭職、辭退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以後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就業參保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亂啟辦法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保留人事關系期間,可暫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待其正式辦理離職後,根據其重新就業情況,按照上肢灶述辦法相應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4、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個人繳費部分按計入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單位繳費部分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5、參保人員從企業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部分轉移比照相關規定執行。其中,改革前曾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按照上述辦法轉移接續在企業參保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6、改革前參加地方原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改嘩飢如革後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不轉移參加試點期間的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改革前的個人繳費本息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1、新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需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檔案工資表」到機關事業科辦理;2、職工增減變動時,需攜帶人事部門簽發的「職工調動行政介紹信」、「增人、減人計劃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機關事業科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審批程序,參保單位需攜帶擬辦理退休人員的檔案、《養老保險手冊》、退休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到機關事業科辦理。
②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保可以轉異地嗎有什麼條件
目前的政策已經辦理退休的,社保是不能轉移的。
③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可以互轉嗎
可以。
參保人員 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 按規定參 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以下流 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參保人員新就業單位或本人向轉入地社保局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在社會保險服務大廳社保關系轉移窗口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轉出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三)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補貼的,提供《廣西公務員及參照或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員進入企業工作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申報表》和基金劃轉憑證。
④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1.假如是在同一范圍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轉移的,只需要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不需要轉移資金。大家在退休的時候,可以在該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領取相應的養老金。
2.假如是在不同范圍內轉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轉出,按照每年的繳納工資基數的12%轉移,不足一年的按照實際繳納月數的轉移。
3.假如養老保險關系是從機關事業單位轉移到企業的,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時候,並且需要轉移資金,在機構批准之後,從機關事業單位調動到企業的,並且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轉移到,調入的企業參保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金經辦的機構中。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怎麼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