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務員退休當年13個月工資的規定
現在公務員依然是有第13個月工資的,只不過是在職的公務員
然後非在職的也就是退休的公務員,並沒有13個月工資的規定
B. 公務員退休有13月工資嗎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公務員退休有13個工資嗎?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退休沒有13個月工資,每一年發12個月退休工資,完全沒問題,祝好運!
C.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3個月工資如何做賬
當年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可享受本年度第13個月工資。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文件》(人事部發〔2006〕58號)精神,實行公務員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年終一次性獎金發放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待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準是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基本為稱職和不稱職人員,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延伸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629號),納稅人因實行「雙薪制」取得的「雙薪」,應分別按照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2009年8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停止2002年「雙薪制」計稅方法。年底雙薪收入不再單獨納稅,意味著員工最後一個月的納稅額增加,收入縮水。來源:網路-雙薪制
你好!當年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可享受本年度第13個月工資。1.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文件》(人事部發〔2006〕58號)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員工,給予年終一次性獎金,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準是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和不稱職(不合格)的,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如果退休了,就不參加考核了。沒有考核結果,自然就沒有第13個月的工資。這是政策。第二,我上面說的是公務員。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辦法》(國人辦發(2006)59號)精神,嚴格來說,2006年工資改革後,事業單位已經沒有第13個月工資這一項了(2006年以前,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都有),但在實施過程中,很多地方仍在發放。在辦理退休手續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沒有發放2013年1月的工資(辦理退休手續需要你的單位——你單位的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編制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財務部門——主管單位——主管單位,這樣就可以一次完成;如果工資是由財務部門統一發放的,可以省略後兩步),那麼最終的工資發放部門還沒有收到改工資的通知。如果2013年1月工資發放前已經發放了退休工資,那麼以上就是政策解釋。感謝您的閱讀!
D. 公務員退休是否享受十三個月工資
不享受了,車補也不享受了,已經不在職了,不享受了,在職的有些也沒有享受到的。
E. 公務員退休當年,第十三個月工資如何發放
公務員的第13月工資是根據當年的考核結果來發放的,如果退休,當年有年度考核就可以領到第13月工資,考核是稱職以上。
F.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13個月工資嗎
法律分析:一般是沒有的。不過,部分地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上半年退休減半發放13個月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下半年退休全額發放13個月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因為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都退休了,也不參加考核,沒有考核結果,自然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這是政策規定,事業單位轉正未滿一年不享受十三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