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3年上海退休年齡及辦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資料政策
在我們生活中經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齡,卻因單位或自己的原因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是材料不齊全,導致無法及時辦理退休。還有一些人,以為只要到了退休年齡,社保經辦機構就會自動發放
養老金,這些想法都是大錯特錯的。如果企業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因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辦理退休手續的,同時需要處理好社保事項。本文我將帶你一起了解關於上海
職工退休年齡上海職工退休流程和辦理所需材料的相關知識。那麼,恢復企業員工退休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退休年齡是多少歲呢?
一、上海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政策規定1、幹部的退休年齡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工人的退休年齡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上海職工辦理退休流程一、關於退休(職)人員年齡的核定:
(一)凡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年滿55周歲),並已符合退休(職)條件的(下同),可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二)女職工原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兄衫工作,後因合同期滿或其他工作需要又改為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崗位的,經單位出具有關證明後,可按其實際從事的崗位核定退休、退職年齡。
(三)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將聘任在技術崗位上的女性高級專家,本人自願,且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退休年齡可按60周歲核定。
(四)少數職工羨滲腔確因工作需要,能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縣中心)備案後,也可適當延長其退休年齡。延長期限一般為1~5年。期滿需要繼續延長的,應按規定重新辦理手續。
(五)高級專家需延長退休年齡的由單位填寫〈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表〉,區、縣和主管局提出意見,報主管部、委、辦批准;無歸口部、委、辦的,經區、縣和主管局批准 ,抄送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備案後,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喊段相當這一級的高級專家(高工、高經等)退休年齡可延長至65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的高級專家,可延長至70周歲。
(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無論是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曾從事過這類工作,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人員,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七)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取、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連續病假一年以上,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作年限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未滿上述年齡的可辦理退職手續。
(八)個別企業在按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產終結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工作年限滿15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二、關於退休(職)人員工作年限的核定
(一)職工的工作年限按職工本人1992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與1993年以後的繳費年限之 和確定。
(二)1992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統一按國家和本市關於連續工齡的規定計算。
(三)1993年以後的繳費年限不含職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後的繳費月份。
(四)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10年的職工;1993年以後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15年的職工可按退休辦理。
(五)1993年1月1日以後進單位的征地勞動力,在安置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15周年的,安置單位按滬社保業一發(95)22號文規定為其一次性補繳不滿15周年部分
養老保險後,其補交年限與本人征地後實際從事的工作年限滿15年的可按退休辦理。
(六)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職工,可按退職辦理。
(七)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在職人員,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作年限滿10年的,可按退休辦理;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可按退職辦理。
(八)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不滿5年;1993年以後參加工作,工作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區、縣中心應把職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的本息儲存額一次性返回給本人,並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三、關於辦理退休(職)的手續
(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出生年月以職工身份證為准)的當月,單位應按規定為其及時辦理退休(職)手續,並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二)辦理退休(職)手續的程序為:單位按規定填寫《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送區、縣中心審核同意後,由單位批准退休,發給《退休(職)證》。
(三)單位為職工辦理退休(職)手續報區、縣中心審核時,根據以下規定附有關材料:
1、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辦理退休(職)手續時,需附以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
(3)職工85年工資套改前標准工資定級表(檔案記載復印件)
(4)女職工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職)手續的,需另附原「聘用合同」或「上崗合同」
2、延長退休年齡的人員,除報送上述材料外,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另附以下材料:
(1)一般職工,附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退休年齡的原件(或復印件)
(2)高級專家,附《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審批表》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辦理退休(職)的,除報送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外,還應附以下材料:
(1)經企業、區(縣)兩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上海市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
(2)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請報告
(3)本人連續六個月以上領取疾病救濟費的憑證
(4)連續一年病假的證明
(四)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人員按《關於審核本市企業提前退休工種時間及其符合提前退休工種人員辦理退休手續若干問題的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另附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
(五)破產企業為職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需持有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終結書。
四、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在辦理職工退休(職)手續時,應嚴格按照本規定進行審核並辦理,對政策尚未明確的問題,應及時向市局業務處室反映,待市局有明確意見後再作處理。
三、上海職工辦理退休所需材料(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出生年月以職工身份證為准)的當月,單位應按規定為其及時辦理退休(職)手續,並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二)辦理退休(職)手續的程序為:單位按規定填寫《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送區、縣中心審核同意後,由單位批准退休,發給《退休(職)證》。
(三)單位為職工辦理退休(職)手續報區、縣中心審核時,根據以下規定附有關材料:
1、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辦理退休(職)手續時,需附以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
(3)職工85年工資套改前標准工資定級表(檔案記載復印件)
(4)女職工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職)手續的,需另附原「聘用合同」或「上崗合同」
2、延長退休年齡的人員,除報送上述材料外,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另附以下材料:
(1)一般職工,附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退休年齡的原件(或復印件)
(2)高級專家,附《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審批表》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辦理退休(職)的,除報送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外,還應附以下材料:
(1)經企業、區(縣)兩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上海市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
(2)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請報告
(3)本人連續六個月以上領取疾病救濟費的憑證
(4)連續一年病假的證明
(四)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人員按《關於審核本市企業提前退休工種時間及其符合提前退休工種人員辦理退休手續若干問題的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另附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
(五)破產企業為職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需持有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終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