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甘肅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三、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
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② 甘肅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如下:
1、定額調整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為,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增加。
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3、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2021年甘肅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全文
③ 甘肅省退休金調整辦法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企業(含五七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40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五七工家屬工月增加40元。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含五七家屬工、被征地農民)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20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
3、傾斜調整,(1)2020年12月31日前,企業(含五七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至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至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2)企業(含五七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地區類別增加5元、6元、7元、13元和18元。(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970元的,調整到297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④ 甘肅省2022年養老金上調標准
企業退休(職)人員(含五七家屬工、被征地農民)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20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
一、申請退休工資的年齡條件是什麼: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有毒有害工種滿8年,井下、高低溫工種滿9年,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滿10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幹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經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政策性提前退休:國家和省有特別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條件:
1、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繳費年限不滿足上述1、2點條件的,可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終結養老保險關系;如屬於本省戶籍的,可以不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參照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費基、費率繼續繳費,至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為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_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⑤ 養老金上漲在即,難道不是按統一比例增長的嗎那是怎麼算的
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通知已經發布,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上年度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雖然說各省要制定自己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但是各地的調整比例和水平比例,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
有一些不要解養老金調整政策的人,可能會疑惑,是不是簡單的每人養老金增加4.5%呢?不是的。
養老保險制度是 社會 的基礎保障制度之一,它是國家轉移支付收入的手段之一,具有調節 社會 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因此,我們的養老金調整在經過多年實踐的基礎上,形成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調整方式。按 養老金水平進行一定比例的調增只是掛鉤調整中的一種調整方式之一 。
首先,是定額調整部分,人人增加相同的錢數 。2020年各地的定額調整部分一般都在40~60元左右。這種調整貫徹的是公平原則,但實際上也是對養老金水平較低人群的一種照顧。比如說甘肅省2020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5元,養老金1000元的人增幅就高達5.5%,養老金5000元的人只能增加1.1%。
養老保險制度能夠得以有效運營的基礎,主要還是整個 社會 籌集繳納的 社會 保險費供養已經退休的老年人。如果沒有養老金待遇的激勵機制,人們都會選擇繳費15年、按最低基數繳費就停保了。即使是由企業強制繳納的部分,沒有激勵機制也會大大增加國家 社會 保險費的徵收成本。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所有人的退休待遇都會受到影響。所以,政策制定是需要統籌考慮的。
因此,今年養老金調整的通知中,國家仍然強調要進一步強化激勵機制,提升掛鉤調整所佔的比重。掛鉤調整主要包括按養老金水平掛鉤和按養老金不同掛鉤。
按養老金水平掛鉤就是按照上年度本人養老金的一定比例增加,一般只佔總體調整額度的20%~40%。
按繳費年限調整,主要是每年繳費年限增加一定金額的基本養老金。一般是每年繳費年限增加1~3元,像江蘇、浙江等地繳費年限越長增加的標准還越高,這也是鼓勵大家長時間繳費。
傾斜調整部分,主要針對的是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進行傾斜照顧。主要原因還是高齡老人退休時,當時的工資水平和養老金水平較低,為了公平起見也應當進行適度傾斜。這一點所佔比例不多,也是對中華民族傳統尊老敬老美德的一種體現,大家是普遍支持的。
這就是每年養老金調整時,一般包含的各種調整方法。這也是國家統籌考慮了多方面需求,而綜合制定的,還是非常不錯的。
國務院已經發布文件,明確2021年全國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連續「第17連漲」,總體增幅為4.5%。
但是,這個4.5%的漲幅只是一個總體增幅,並不是說所有人的養老金都能增長4.5%,肯定是有的人增長不到4.5%,有的人增長超過4.5%。自己的養老金能夠增加多少,也不是簡單地用自己的養老金乘以4.5%來計算的。
目前,各省還沒有公布2021年具體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但是,我們可以根據以前年度的調整方案,來看看養老金上漲是怎麼計算的。
根據各省歷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通常是採取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 的辦法。
有的地方是給所有退休人員按照統一的標准增加定額,而有的地方是區分不同情況來確定調整定額。比如,2020年,福建省的定額調整所有退休人員是每人每月增加55元。而湖北省則是按照退休時間來分檔確定調整定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以上介紹的是養老金增長計算的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即,養老金增加金額=定額增加+繳費年限掛鉤增加+養老金掛鉤增加+傾斜增加。具體怎麼計算,還是要等待各省出台具體的調整方案。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
定額調整部分、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以及適當傾斜部分調整的定額標准越高,對領取養老金低的退休人員更有利,有利於提高增幅;而與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的調整比例越高,則對領取養老金高的退休人員更有利,有利於提高增幅。
不應再繼續擴大雙軌制帶來的差距了,包括不能對絕對值差距的繼續擴大。
別人是不是統一比例增長不知道,17年上漲5.5%是漲夠了的,18年、19年、20年都沒漲夠5%,今年4.5%不知能不能漲夠。
退休金是退休老人後半生的大事,要沒有意見是不可能的,盡量到大多數人滿意就行。如果要減單就按人頭加,和高鄰補助一樣加就行了。因為工資基數在退休是就以經根據各自的情況拉開了差具,不要最將差具拉大這是組織部門可以做到的。
四川不是按統一比例長的。往年中人長1.7%,老人長2.7%,然後繳費年數,70歲以上等等。
不管怎麼算基本都是按百分比增長,如果有其他微弱調整那是微乎其微的可以忽略不計的。——可問題是物價是不認人的,不會因為你高貴就漲得多你低賤就漲得少……
⑥ 甘肅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
法律依據:《甘肅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三、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
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⑦ 2020年養老金怎麼大批人都多漲二次錢我怎麼只有一次
那個你應該准備好一些資料,然後去問一下這個情況是什麼意思?
⑧ 2022年甘肅省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則辦理退休(職)手續(含符合的規則推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方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企業(含五七家屬工、被征地農民)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企業(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40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五七工家屬工月增加40元。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含五七家屬工、被征地農民)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同類人員2020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0.75%。
⑨ 甘肅省2021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攜春悔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森戚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辯正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