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員返聘需要繳納社保嗎
退休返聘人員是不需要購買社保的。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基礎之上的。
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系,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
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的社保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
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1、退休返聘人員獲得的收入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
要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來繳納個稅。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2、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
需要明確的是,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並不意味著單位就完全不需要承擔責任,單位應按照《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承擔僱主賠償責任。
該賠償范圍既包含財產損失,還包含精神損害賠償等工傷保險待遇中未涵蓋的費用,最終用工單位支付的賠償標准會高於同等條件下的工傷賠償。建議用人單位為返聘人員購買商業保險,來降低工傷風險。
3、退休返聘人員的帶薪年假:
從法律層面來講,退休返聘人員不享受法定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一條就規定,本條例是根據《勞動法》與《公務員法》制定的。退休返聘人員既不屬於《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也不屬於公務員,所以退休返聘人員無法享受法定帶薪年休假。
但是,退休返聘人員可與單位在勞務合同中自行達成帶薪休假的約定,單位也可以通過內部規章制度賦予退休返聘人員一定的帶薪休假。
4、退休返聘人員的離職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是發生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時。
退休返聘人員與單位之間一般是勞務關系,所以從法律層面上,退休返聘人員在離職時不能享受經濟補償金。
『貳』 退休人員返聘是否要買社保
退休人員返聘不要買社保。
退休返聘人員如果已經開始領取退休待遇了,單位一般不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為雙方之間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但是該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的標準的,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自行去參保繳費。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已經退休,退休後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
根據相關規定,已經享受了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了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如果再就業,就不屬於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者,退休後再工作的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所構成的關系為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雙方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而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的基礎之上的.,凡是與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員工,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單位都必須依法為職工繳納社保,但是退休返聘人員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在勞務關系之下,單位就不需要為其繼續繳納社保。
如果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並沒有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且沒有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這種情況下,部分地區司法機構會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也就是說在勞動關系下,企業還是需要繼續為職工繳納社保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叄』 退休返聘人員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嗎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不是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規,不需要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不需要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費,但可以繳納工傷保險費。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肆』 請問單位聘用已退休人員還用給他交養老保險嗎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嗎謝謝!
不用繳納養老保險。
這種情況叫做返聘,指的是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已退休人員已經在享受養老保險了,按月在領取養老保險金是不用再交養老保險的,國定無此規定。
而且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對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4)僱傭退休人員用不用交社保擴展閱讀
隨著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不斷提高, 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 並處於老齡化逐步加深的階段。 如今, 選擇 「退而不休」 的老年人正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
「退而不休」 是指離退休老年人再次變為工作者,使其人力資源得到開發, 並通過一段時期的勞動獲得穩定收入的行為,如再就業、 續就業等。
目前,我國老年人 「退而不休」 的人數總量比較大, 增長速度比較快。
根據匯豐銀行2015年公布的一份研究報告, 超過20%的亞洲退休人士定期為成年子女提供經濟支持,中國大陸地區老年人普遍處於 「退而不休」 的狀態。
根據我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近5成60-64歲老年人依靠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
『伍』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需要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
1.聘用退擾陪鏈休年齡的員工,簽訂的是《退休返聘協議》,根據社保局的規定,該類員工無法參保(社保機構停止參保)
2.如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法按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葯費,需企業友好協商,但無需企業全額支付。
3.如遇見糾紛屬民事糾紛,非勞動法范疇。
企業會聘用退休年齡的員工,一般如下:一是技術型人才,如技工、總工這是與經驗資歷是分不開的;二是後勤保障人員,如保潔、普工等;三是行政人員,如政府退休下來的人員。
對於超齡人員,不適用《勞動法》,因此如錄用:一是需要與其簽訂《退休返聘協議》,相關期限、崗位、待遇、出勤要求、雙方的責任與義務、還有涉及到的其他事項等等都需在協議上明確。二是企業為員工購買商業險,至於商業險的費用可全部由企業負擔,也可部分由員工支付也是可行的。三是在管理上要稍微做傾向,對於非常規的要及時處理。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亂告)緩孫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陸』 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單位要勞動者繼續工作的,單位還要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社會保險的意義何在?問題的關鍵是:1、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必須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2、單位要勞動者繼續工作的,另簽勞動服務合同,工資報酬以應單獨計算,不能與退休金混為一談。
『柒』 退休返聘人員,還能不能繼續繳納社保
不用,因為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有法定義務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年齡內的人員繳納社保。事實上,這些人員包括全日制標准工時或非標准工時用工人員,雙方有隸屬關系。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就屬於非勞動年齡了,應該建立的是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雙方應簽訂的是《勞務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受民法約束,不受《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約束,用人單位就沒有法定義務為你繳納社保了。那麼,在法律許可的前提下,都有哪些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給用工者繳納社保呢?
友情提醒:
對於建立實習、實踐關系的學生,為規避工傷和意外風險,建議用人單位為他們辦理僱主責任險等商業意外險。有條件的,還可以考慮建立商業醫療保險。
『捌』 聘請退休人員需要為其繳納社保嗎
需要。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襲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8)僱傭退休人員用不用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三十九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在同一統籌地區內不同用人單位之間流動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可以隨本人轉移接續。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參保人員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後方可享受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十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中斷繳費後,從中斷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續保繳費後可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原有繳費年限應當連續計算。
『玖』 企業僱傭退休人員還需要給退休人員繳納社保嗎
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基礎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系,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
退休返聘是否構成勞動關系要區分為一般與特殊兩類情形
1、一般情形是,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員,根據最高院相關司法解釋,此類人員再就業的,不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與招用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而構成勞務關系,雙方可簽訂勞務合同;
退休返聘人員無法再參加養老保險,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8%的個人繳存部分。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部分是根據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繳納,也就是「工資總額」中企業繳納部分還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職工工資。
2、特殊情況是,對於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但用人單位未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仍繼續用工,且未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上海地區的司法實踐是按勞動關系處理。
《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
1、退休員工從原單位取得退休工資以外的津貼需要繳納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退休人員在工作中受傷
需要明確的是,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並不意味著單位就完全不需要承擔責任。
單位應按照《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承擔僱主賠償責任,該賠償范圍既包含財產損失,還包含精神損害賠償等工傷保險待遇中未涵蓋的費用,最終用工單位支付的賠償標准會高於同等條件下的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