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東何時補發中人退休金
山東退休金補發時間大概是從7月份開始進行
但具體的還是要看當地的實際情況,如果在通知了養老金調整之後一般也需要一到六個月的時間來進行決定,退休金的補發時間也是要根據調整養老金的標准來進行確定。
二、影響退休金的因素:
1、繳費比例。企業繳費是按照60%到300%,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是三個檔次60%、80%、100%。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
2、繳費年限。這不用多說,大家都能想到,肯定是繳費年限年限越長,養老金就越高。
3、退休地的社平工資水平。退休地社平工資越高,退休金就越高越高。其實,這也能理解,畢竟生活水平高的地方消費高,消費高了,退休金為了保障老人們的老年生活水平也相應提高了。
4、過渡性養老金因素。90年代中期前參加工作,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會每年額外多計算1.3%左右的過渡性養老金。這相當於,按照社評基數的1.6倍,繳納養老保險一年。建立社保個人賬戶的時間基本是統一的1994到1996年前後。
三.養老金計算方法:
1.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 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2.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3.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第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老年人及時、便利地領取養老金、結算醫療費和享受其他物質幫助提供條件。
第七十三條 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 退休工資補發何時到位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工資通知,調整養老金後需要把1到6月份,每個月增加的養老金,補發給退休人員,具體補發時間大概是在7月份開始,有的其他省差正市是7月初才公布,調整養老金的標准,所以也補發給退休人員今年增加的養老金,大概要8月份或者9月份。
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國已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退休工資補發的時間各地的相關規定有殲慶鉛所不同,發放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氏好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C. 退休人員補發工資從幾月開始補發
退休人員補發工資從當年的1月始補發,具體如下:
1、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1月份退休,當地8月份養老金計發基數才公布進行重算,那麼會補發7個月的養老金;
2、但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2月份才退休,當地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時間是8月份,那麼養老金就會從8月或者9月開始重算,補發差額從3月開始,到7月或者8月結束,總共補發5個月或者6個月的養老金差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D. 退休金何時補發到位
對於多數已經公布調整辦法的省份,退休金一般會在7月底全部補發到賬。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扮睜咐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
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早謹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廳純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E. 退休金何時補發到位
養老金補發一般是從當年的1月起開始補發,補發至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當月。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1月份退休,當地8月份養老金計發基數才公布進行重算,那麼會補發7個月的養老金。但如果退休人員是在當年的2月份才退休,當地當年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時間是8月份,那麼他的養老金就會從8月或者9月開始重算,補發差額從3月開亮蠢始,到7月或者8月結束,總共補發5個月或者6個月的養老金差額。
退休人員補發退休金是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沖褲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
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敬判陪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原則范圍是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一、新退休人員養老金補發標准
1、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比如廣西等省區市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別補發養老金5元,湖北省相應補發3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
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補發10元;廣西對在58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職工每月補發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