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6年退休工資調整最新消息
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
一、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均等分配調整
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可以達到「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資收入的「多繳多得」、身份的級別、年齡的新中老人、物價水平的高低、城鄉之間的差別等,分清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對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的勞動者給以補貼的激勵機制。將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進行分離、整合,將基本養老金改稱為叫「基本養老保險金」。整合基本養老保險金分為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和個人儲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繳費年限 (精確到月)一個標准確定。
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建議的《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a.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b.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c.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d.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註:
①上述計算方法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僅對參數作了修改(研究調整一下數據的相關關系和連續性,因為孤立的數據是沒有意義的)。
老年養老金的年齡補貼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齡補貼率可以用於調整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的關系及解決基本養老保險有無個人繳存的過渡性養老金問題)。勞動補貼率等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勞動退休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多少。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降低目前養老金水平,取1.4%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提高目前養老金水平。但是其結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適合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可以有效的控制養老金缺口的大小。
個人儲老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繳存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多少,個人賬戶儲存額是個人繳存部分,如同銀行儲蓄。由於個人繳存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才有的,以前沒有的可以通過年齡補貼率進行調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例)為增加值。
公式中:65為老年年齡;76為人口預期壽命;12為一年十二個月。
②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小於計算值,按計算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大於計算值,按計算值+(原個人養老金數值-計算值)/2的數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作為目前狀況的一種「提低控高」方法,長遠目的是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養老金與年齡和工齡有關;勞動退休金是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勞動退休金就多,參加社會勞動時間短,勞動退休金就少;個人儲老金是「多繳多得」,「少繳少得」。
三、《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步驟
步驟1.試點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核實,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專生、大專生、大學生……以上學歷的人員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還有核實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非試點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實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之前「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時機。
步驟2.2015年10月1日在試點省市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獲得經驗。試點省市例如:天津(直轄市)、遼寧(北)、青海(西)、浙江(東)、廣東(南)。
步驟3.2016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四、後續工作
完成《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後,按《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進行以下工作:
1.2016年7月1日按下列月勞動退休金公式開始在全國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繳費年限補貼率
繳費年限補貼率是勞動者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的補貼,每超過1年補貼2年(例)。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為34.2年(人口預期壽命的45%)。
2.2017 年開始進行個人統籌比的核定、制定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並個人核准、精細規劃提前退休制定提前退休年限、按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和約束的審核、……、社會優撫制度的改革。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機制、計發機制、調整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退出機制等等,制定、完善一項內容就改革一項工作。
按月勞動退休金公式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月勞動退休金=∑當地勞動工資水平×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個人統籌比+當地勞動工資水平×繳費年限補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修正案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通過,對建國以來於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法律、法規做相應的整理、修改和廢止,到2020年前,完成構建社會保險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上述從《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開始的是一種自下而上的設計實施方法,從事過工程設計的人都知道有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設計方法。《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設計實施方法,還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同時進行的方法,當改革受到阻力時,將自然科學的工程設計方法應用於社會科學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上,自下而上的以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行。
五、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突破口
建議在2015年7月 1日開始執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是最好時間點,也是《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開始實施的最好時機。根據2015年3月18日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希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或「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等有關人士能夠關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這是一套全面完整的、量化具體的、細化易懂的、操作可控的、公開透明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方案,滿足「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
要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基本養老保險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將其作為突破口,使其在社會保障中發揮支柱軸心作用。首先對已經退休人員進行養老金的調整,在其有重大突破,基本養老保險是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以增強公平性」,以解除人們參加社會勞動的後慮之憂,促進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以創新的思維研究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爭取在2020年之前完成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
建議:2016年1月1日在全國按《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公民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只要依據個人參加社會勞動的年限和年齡的增加,每年根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變化重新計算進行調整,使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調整進入「新常態」。公式簡單明了,理念公平合理,方法統一一致,自己個人就可以計算。
『貳』 2016年退休工資調整最新消息
2016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最新消息: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自2005年開始,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進行了11次連續調整,而且笫12次連續調整方案正在擬定中。可是,十年來,群眾對養老金調整始終反映強烈。因此,我們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就是如何制定好養老金調整政策。
2016年退休養老金怎麼算
中金網訊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 ,高限為3。
『叄』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各省市還沒有公布2016年養老金方案。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十二連調大局已定。2016年4月16日,國家人社部已經公布了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各省市自治區正在加緊指定實施細致、
3月5日,國務院總理在人大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表態,2016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待遇,確保養老金足額發放。所以,養老金上調已是定局,只等待正式文件下發後執行。
根據目前的狀況,2016年度的養老金調整工作,預計在7月或者8月份公布方案,在方案公布後的一個月內調整到位。
『肆』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今天,政府報告提出了2016年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事宜。具體如下:
3月6日電(記者韓潔、徐博)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6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寫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伍』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l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是否增加養老金尚無官方消息。
2016年企業退休職工是否增加養老金,尚無官方信息。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文件規定,各地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基本養老金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2015年在職職工工資在增長,退休職工養老金應當有所增加。
當前,人社部正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的「頂層設計」,但新的辦法出台還有較長的過程,基本養老金按在職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 增長不會改變。
『陸』 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上調養老金是來全國統一政策。2005年以源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連續11年上調。進入2016年,國家人社部還沒有公布了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所以,養老金漲不漲還要看相關政策。只能耐心等待。
『柒』 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6年退休人抄員按6.5%增加基本養老襲金。
據李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從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請耐心等待。
財政部
《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2016年財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捌』 企業退休2016年漲工資細則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企業與機關事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但調整比例會適度高於機關事業,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寧夏回族自治區的規定,供參考。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寧人社發〔2016〕114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區直各關有單位,各中央駐寧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我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滿1年按1年計算),前15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增加3元;對因工傷殘巳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上述人員再按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2.2%。
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l2月份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4.7%。其中,退職人員的基數按最低職務(職投)人員平均養老金確定。
(三)適當傾斜
1.高齡人員。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養老金調整後,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月養老金低於3105元的調整到3105元。
3.對艱苦邊遠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調整工作結束後,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將調整情況匯總後,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9月份將調增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請各地於2016年10月15日前將發放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