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發給離退休人員的福利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企業發給離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可以作為職工的延期福利,會計處理上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核算,那麼發給離退休人員的福利費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發給離退休人員的福利費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定,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衫余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旁塌族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運弊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綜上所述,企業發給離退休人員的福利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支付離退休人員工資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屬於應付工資的核算范疇,也不需要預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退休工資
貸:銀行存款
B. 離退休人員費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不可以。離退休人員費由社保部門負擔,企業不再負擔相關支出,故假如有列支,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屬於與企業經營活動無關的支出)。所以不能抵扣進項稅。
C. 離退休人員工資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問:我單位屬於尚未改制的科研院所,人員結構分為兩部分:一是在職員工。分為事業編制人員和簽合同的人員;二是離退休人員。國家每年撥付的離退休經費數額很少,需要企業將差額部分墊出。企業所得稅有無關於離退休經費的所得稅處理?企業自己彌補的部分能否稅前列支?企業對離退休人員的經費補貼能否稅前扣除,各地口徑不一,公開渠道未取得所屬河南省口徑規定,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處理。以下規定供您參考:
1、中央性法規:
目前可參照的是稅務總局對定點聯系企業(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煙草總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的口徑: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第一條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等與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支出的稅前扣除問題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地方文件:
《山東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通知》(青國稅發〔2009〕10號)規定,企業在社保局發放基本養老金之外支付給退休人員的生活補貼和節日慰問費不屬於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因此,不能在稅前扣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新地稅發〔2010〕82號)第四條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征管問題規定:
……4.離退休職工統籌外費用,包括離退休職工的醫療費、暖氣費等費用,應作為福利費進行所得稅處理。
《遼寧省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函〔2009〕91號)第十條關於離退休人員有關費用的稅前扣除問題規定,納稅人為離退休人員發放(報銷)的取暖補貼(取暖費)、醫療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的離退休人員)等相關費用,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
《浙江省寧波市國家稅務局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問題解答》第15個問題規定:
企業發放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補助能否稅前扣除?企業對給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節日慰問、生活補助等費用可否在稅前扣除?
企業發放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補助不能在稅前扣除,給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節日慰問、生活補助等費用可作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D. 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
一、統籌外費用都包括什麼
總體費用包括:1。離退休人員醫療費和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費用;2.統籌以外的其他費用是從原用人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3.退休後保留的員工工資和福利。外部協調成本是在最有效解決事件的基本原則下的額外成本負擔,包括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的浪費,是不合理的成本。即全面有效地利用現有的一切條件,以最低的成本和最短的時間完成既定的任務或工作。它通常出現在社會的各個領域,包括政府、企事業單位的日常接待工作等。以及采購部門的不合理支出。辭職標准包括:1。身體殘疾。經醫院鑒定,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2.年齡未達到退休年齡。50歲以下的男性;45歲以下的婦女;3.工齡未達到退休年齡。工作不滿10年,或者連續工作不滿10年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申請提前退休,必須先到市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學診斷。其次,將取得的醫學診斷證明送當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檢查,做出是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等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根據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號法律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二、統籌外待遇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統籌外支出:1。包括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和退休人員的其他統籌外費用。2.統籌外的其他費用是從原用人單位取得的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3.退休後保留的員工工資和福利。法律依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1。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支出。包括以下向職工支付或為職工支付的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保健和生活支付或給付的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醫療費用、尚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醫療費用、自辦職工食堂補貼或尚未開辦的職工食堂統一午餐費用、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採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二)未分離的企業內部集體福利部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店、醫務室、托兒所、療養院、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護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和其他人工費用。
三、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能否在稅前扣除
退休人員的計劃外補貼不能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資、薪金是指每個納稅年度企業支付給在本企業工作或者受雇於本企業的職工的全部現金或者非現金勞動報酬。」由於退休人員沒有在職或在職,支付給他們的補貼不能作為工資稅前扣除。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第四款明確規定「退休人員統籌以外的費用,包括退休人員醫療費和退休人員統籌以外的其他費用」為福利費,「企業改制涉及的退休人員統籌以外的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實際上,該文件是對國[2009]3號文件的補充。財企[2009]242號雖然是財務會計規范性文件,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法》第二十條「本章規定的收入和扣除的具體范圍、標准以及資產稅務處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條款,與稅收法律法規不沖突。因此,根據稅法規定,支付給退休人員的補貼不能作為工資在稅前扣除,而應計入福利費,按14%的限額在稅前扣除。
四、社保機構經常提到的統籌內退休金和統籌外退休金指的是什麼?
統籌養老金是指社保部門支付的養老金。統籌養老金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由國家支付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物價補貼和其他補貼。外統籌養老金是指不由社保部門支付的養老金。養老金統籌之前,都是單位或企業統籌,自己繳納。實行社會統籌後,社保部門將重新核定職工退休費用,納入統籌項目的,在統籌范圍內支付。未統籌的,社保部門不予認定和支付。為保證退休人員待遇不降低,未統籌的全部由單位自行承擔。所以也造成了養老金超出統籌。擴展信息:1。相關法律法規(一)《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發布前已經退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和計發標准主要包括。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國家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符合項目和標准。
和生活、物價補貼(包括按國家統一政策由省級政府制定標準的項目)。(二) 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出台後離退休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統籌項目和計發標准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含調節金),以及按國家統一調整發生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二、計提方法由退休金統籌單位在統籌范圍內,根據上年實際支付的各項退休費用總額與年末在職職工基本工資總額,換算成一個比例,作為統籌退休金率。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通知所有參加統籌的單位,按照批準的統籌退休金率乘以本單位年末在職職工基本工資總額,在「其它支出"或以營業外支出」項下提取退休金。提取後的交撥辦法有兩種,1.全額繳撥法:企業將本單位提取的退休金如數全額上交統籌單位。本單位需要領取的退休費用,由統籌單位如數撥給,各清各帳。2.差額繳撥法:企業按照統籌退休金率提取的退休金,比本單位實際需要開支退休費用的多餘部分上交統籌單位,不足部分由統籌單位專項撥付,互相抵帳。統籌單位掌握的退休金,當年結余應當抵充下年的提取數,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足部分可在下年度補提。
五、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哪些項目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供給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打點的津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填補養老保險費(年金)、填補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搜羅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出的以下各項現金津貼和非貨泉性集體福利:(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糊口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泉性福利,包孕職工因公外埠就醫費用、暫未實施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給午餐支出、合適國家有關財務劃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二)企業尚未分手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行動措施和人員費用,包孕職工食堂、職工浴室、剃頭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調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三)職工堅苦補助,或者企業統籌成立和經管的專門用於輔佐、布施艱難職工的基金支出。(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務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設費用財務治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度還有劃定的,從其劃定。(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後世費、投親假路費,以及契合企業職工福利費界說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金錢目中的其他支出。二、企業為職工供給的交通、住房、通信待遇,已經實施貨泉化更始的,按月按尺度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理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施錢幣化刷新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按照國度有關企業住房軌制刷新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該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三、職工福利是企業對職工勞動抵償的輔助形式,企業應當參照歷史一般水平合理節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的比重。按照《企業財務公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由小我承擔的有關支出,企業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開支。四、企業應當慢慢推進內設集體福利部門的離散改造,經由過程市場化體例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同時,連系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慢慢成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將職工福利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對實驗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當將契合國家規定的各項福利性錢幣補貼納入薪酬系一切籌管理,發放或支付的福利性錢幣補貼從其個人應發薪酬中列支。五、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錢銀形式為主。對以本企業產物和處事作為職工福利的,企業要嚴酷控制。國家出資的電信、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產物和處事作為職工福利的,應當按商業化原則實驗公允生意,不得直接供職工及其親屬免費或者低價使用。以上意見,僅供參考。應答時間:2021-02-0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六、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屬於福利費嗎
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以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屬於福利費項目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