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在外地交滿15年,退休金是按哪裡標准發放
異地交納社保退休後應該在交納社保的地方領取退休金,有些事情當事人在退休之前就要提前做好准備的,就比如退休後如果決定回老家的話,那就應該提前把社保轉移回戶籍所在地,現在的社保都是可以跨省轉移的。辦理退休時可一並把這些事情辦理好了。辭職後社保轉移: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原參保地開據的《參保繳費憑證》,填寫《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完成轉移接續。
1、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前,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後,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
3、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原參保地開據的《參保繳費憑證》,填寫《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1、外地戶口,十五年交滿以後就可以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工資了。
2、如果是在一個地方連續繳滿十五年養老保險的,退休金就按這個地方的待遇標准領取。
3、如果是在幾個地方累計起來繳滿十五年養老保險的,退休金就按其中一個繳滿十年的地方待遇標准領取。
4、如果幾個地方都沒繳滿十年養老保險的,退休金則按照你老家的待遇標准領取。另外,為了方便領取退休金,可以轉移到老家的社保中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② 養老金是按照戶口所在地發放嗎
當參保人的基本養老關系是在參保人的戶籍地,那麼就可以直接在戶籍地領取養老待遇;但如果基本養老關系在工作地,則需要考慮參保人在不同地方的繳納年限了。
根據繳納年限的不同,參保地最終確定也會存在差別,具體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情況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在該地辦理養老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情況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返埋御養老保險待遇。
情況三: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法規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金是按退休地標准領取。
退休工資不是根據戶口所在地計算的,企業退休工資是根據繳納勞動保險所在地計算的。公務員與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是根據工作所在地計算的。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以下三液緩個不同: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漏岩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③ 退休金是按戶籍還是按參保地
【法律分析】:一般是按戶籍地領取。也可以異地領取,並且免部分手續費。根據相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兩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將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兩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三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④ 退休金是按戶籍還是按參保地
一般是按戶籍地領取。也可以異地領取,並且免部分手續費。根據相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兩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將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兩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三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1、國家繳納養老保險,遵循的是屬地原則,也就是說,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參保手續,異地是不辦理參保手續的。
2、但是,如果參保人屬於企業職工,或者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保就不受戶口限制,由用人單位負責參保繳費,如果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又達到了最低15年以上,就可以在單位參保所在地辦理退休手續,而不是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所以如果是城鎮職工參保,參保可以不熟戶口限制,異地也可以參保,如果是靈活就業個人參保就需要到戶籍地去參保。
二、有哪些領取標准?
1、非戶籍參保的人員,在退休的時候只有在當地繳納滿10年才可以做出選擇,如果在外打工的時候,在打工的地方沒有繳納滿10年社保的話,轉移到上一個滿10年的社保繳納地,各個參保地都不足10年,那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了。
2、在參保人退休之後,根據國家規定,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關系,不再辦理轉移,不論戶口遷移到哪裡,仍然由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養老金,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上調,也按退休時參保地規定給予調整,而不是按照戶口所在地規定調整。
醫療保險也按退休前參保的醫療機構辦理,享受參保地相關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⑤ 兩個地方交社保退休按哪個地方
兩個地方交社保,退休按戶籍所在地來領取退休工資。具體情況如下:
1、在戶籍地繳納社保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
2、不在戶籍地繳納社保,但在其繳納社保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已滿10年,並且也是最後的繳費地,可以在此地辦理退休,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
3、社保不在戶籍地,且在此地繳納社保年限也不滿10年,在退休前將其社保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適合跨省);
4、社保不在戶籍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在退休前,需將各地社保轉移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適合跨省)。
如果兩個繳納地都滿足退休條件,選擇方法如下:
1、如果兩地繳費年限差很多,則選擇繳費年限長的地方,特別是有92年7月31日前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地。比如已經在內地交了二十多年,戶口轉入深圳後只交了幾年,這種情況大概率是在內地辦理退休,退休金更高;
2、如果兩地繳費年限差不多,則選擇社平工資高的地方,這些地方不僅社平工資高,醫保待遇相對也比社平工資低的地方好一些,比如北京、深圳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⑥ 養老金按照戶口所在地領取還是工作地養老金待遇領取地如何確定
養老金領取按工作地還是戶籍地 養老金按照戶口所在地領取還是工作地?養老金待遇顫禪領取地如何確定 接下來跟我一起來看看最新相關資訊吧。
現在不棗洞首少人因為工作調動,可能在多個地方都繳納過社保,社保的繳納又關繫到參保人退休後養老待遇的領取,如果在許多地方都繳納過社保,那麼退休後,養老金待遇是在工作地領取還是戶籍地領取呢?
養老金領取按工作地還是戶籍地?
總的來說,養老金待遇領取是遵循「戶籍優先,從長從後」的選擇判斷領取地的,也就是說參保人可以通過基本養老關系所在地以及繳費年限來判斷在哪領取養老金,具體如下:
【1】 基本養老關系所在地
當參保人的基本養老關系是在參保人的戶籍地,那麼就可以直接在戶籍地領取養老待遇;但如果基本養老關系在工作地,則需要考慮參保人在不同地方的繳納年限了。
【2】 繳納年限
根據繳納年限的不同,參保地最終確定也會存在差別,具體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情況一:基本養老凳數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在該地辦理養老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情況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情況三: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法規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