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還用交醫保費嗎
退休後每月仍按時自己交醫保費,直至交足年限為止,補繳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在辦理退休時可按規定一次性補繳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拓展資料: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由僱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雇員醫療費用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
社會醫療保險指勞動者患病時,社會保險機構對其所需要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或報銷,使勞動者恢復健康和勞動能力,盡快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
社會醫療保險屬於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辦,政府會藉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強制實行以及進行組織管理。
賬戶建立
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一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以本人身份證號碼作為終身醫療保險號碼。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歸個人所有,定向用於醫療消費,超支不補,結余滾存,不得提取現金。職工死沒隱亡時,個人帳戶予以注銷,余額按規定繼承。
結算發放
用人單位應當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為職工申辦個人醫療帳戶結算卡。新參加醫療保險的職工自參保之日起30日內,由用人單位向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資料。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到用人單位為職工建戶申請後,應當認真審核有關資料,15日內為職工建立個人帳戶,並制發個人帳戶結算卡。
及時將資金注入職工個人醫療帳戶,並按有關規定計息。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可暫不發卡。
參保人員可持個人醫療帳戶卡在本統籌地區任何一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就醫購葯。個人醫療帳戶資金不足時,用現金支付。
轉移繼承
參保人員調離本地,個人醫療帳戶資金隨同轉移,無法轉移的可將個人帳戶結存額退還本人緩薯,同時注銷個人帳戶。
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帳戶余額可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掛失補發
參保人員應當妥善保存個人帳戶卡,發生損壞,需更換新卡的,成本費由個人承擔。個人帳戶卡丟失的,應及時持有關證件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指定的單位掛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立即封存該帳戶。30日內查找不到的,應自費辦理新卡。
掛失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部分由職工個人現金支付。在辦理掛失手續之前,個人帳戶卡被冒用的,損失由參保人自負。
參保人憑卡就醫購葯和結算醫療枯哪廳費用時,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服務人員應認真核驗,發現偽造或冒用掛失卡的應立即扣留,並通知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不得拒收卡資金,不得為持卡人員兌換現金。
② 退休了還要交醫保嗎
退休了不需要交醫保。
基本醫療保險是比較通行的,退休以後可以不再繳納,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大額醫療互助,退休以後應當繼續繳納。補充醫療具有單位福利的性質,屬於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一般不再繳納。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徵。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保險金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並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③ 退休了醫療保險還要交嗎
職工醫保交滿最低年限後退休不用再交。
如果參加的是職工醫保,根據社保法的規定,參加職工醫保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保待遇。因此,退休的時候,參保人員的職工醫保已經繳費滿最低年限了,那退休後就可以享受終身醫保待遇,而且無需再繼續繳費。
至於職工醫保的最低繳費年限,也就是退休時候要繳費多少年,國家並未做全國統一的規定,各個統籌地區設定的職工醫保的最低繳費年限不一樣。
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短的地區比如上海、廣州,只需繳費滿15年,長的地區比如重慶,需要男繳費滿30年,女繳費滿25年;多數地區是需要男繳費滿25年,女繳費滿20年。
如果參保人員在達到退休年齡的時候,繳費不夠規定年限,是可以選擇一次性繳費滿最低繳費年限的。
城鄉居民醫保一般是自由職業者或者個體戶等沒有固定工作單位人群繳納的。
如果你繳納的是城鄉居民醫保,那麼你需要按年來繳費,每繳一年保障一年。
在此期間,參保人員需要持續每年繳納醫保才可以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最重要的是,在城鄉居民醫保上,是沒有設定最低繳費年限,以及退休這一說法的。
通俗點來說,就是參保人假如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還是得繼續繳納醫保費用才可以享受醫保待遇。
城鎮職工醫保就是大家在公司上班,單位幫我們繳納的醫保。
與城鄉居民醫保相比,城鎮職工社保有一個非常大的不同,那就是醫保退休。
職工醫保退休對我們的退休後的醫療保障影響非常的大。
一般情況下,職工繳納夠一定的年限,且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能直接享受終身的醫保報銷福利待遇了。
但是,如果你沒有將醫保繳滿一定的年限,還是得繼續繳納使得累計繳納年限達到要求為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