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南京市女性自由職業者的退休年齡是多大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內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容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② 南京女職工50歲已經到退休年齡了還能辦大齡錢嗎
南京女職工50歲,已經退休年齡了,是可以變半大零錢的啊!
③ 南京下崗女職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有特殊工種工齡的是45歲(從事跟化學危險品啊,高溫等等在關的特殊工種),正常的普通工人退休年齡是50歲,如果是中層以上的幹部是55歲。
④ 南京座上客女員工退休年齡是多少
南京女性退休年齡分兩種,其正常退休與提前退休年齡不同,具體如下:
正常退休:女工人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
⑤ 南京市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
在2001年,確立女性靈活就業人員與農民均55歲退休,之後處級女幹部與高級職稱女技術人員60歲退休。
其實對於以上退休年齡的規定,部分地區女靈活就業人員在達到50歲就可以退休,比如青島、湖北、四川等地,這些地方因為在2001年前就規定了靈活就業人員中的女性於50歲退休,所以在之後就沒有變動,參照以前的退休年齡至今。
上面說到的處級女幹部60歲退休,也是自願形式,如果在55歲時候想退休,可以提出申請,在55歲辦理退休後領取養老金。
(5)南京女職工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其中規定必須55歲退休的地區,也並不是完全沒有辦法提前在50歲辦理退休,但是有一前提條件,第一種就是在企業中繳納社保滿十年,第二種就是在2001年之前就已經工作滿十五年的人,都可以申請在50歲辦理退休。】所以說這兩個群體的不要在傻傻的等到55歲再去辦理退休了。
除了以上外,還有女性特殊群體,那就是從事高空、井下、、有毒有害工作、重體力勞動者,可以申請在45歲辦理退休,但是這些公眾從事這些工作必須達到8-10年才可以申請。
因公致殘與喪失勞動力的可以在45歲之前就辦理退休,前提是社保繳納滿15年。
⑥ 南京女同志退休年齡到底是50歲退休還是55歲退
生產崗位的女性50周歲退休,管理崗位的女性和無業人女性55周歲退休,全國統一的政策
⑦ 南京在職女職工,到退休年齡了養老保險沒交滿15年,因前三年單位沒有給交怎麼辦
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予補繳,如果補繳之後不足十五年,只能自己去繼續繳費,滿十五年辦理退休。
⑧ 南京一線女工退休規則如果5O歲退休,保險只交了1O年。退休金如何算。
南京女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滿10年,只有補足15年,才可以享受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待遇。不補足15年的,只能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者經本人申請一次性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補足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1、基礎養老金 =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江蘇省人民政府
《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蘇政發[2006]40號
六、積極穩妥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模式,在現行計發辦法框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多繳費多受益,並力求合理銜接,平穩過渡。
(一)調整個人賬戶規模。從2006年7月1日起,個人賬戶規模由11%調整為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計入個人賬戶。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立的賬戶儲存額維持不變。
(二)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從2006年7月1日起,實行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符合《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省政府令第139號)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上不封頂;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按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本息除以計發月數計發,計發月數的確定按國務院《決定》執行。對1995年底前參加工作、計發辦法改革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計發辦法改革實施前已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和省原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