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一年上了十一個月班,第十二個月退休了,能領第十三月獎勵工資嗎
你這種情況如果是年終獎金的話應該可以按11個月的比例分得一部分的獎勵工資它屬於年終獎金,第二年就應該是正式退休工資了
2. 青海行政事業單位退休人員6月發的7500元是什麼錢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的。一、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都退休了,也不參加考核,沒有考核結果,自然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這是政策規定。二、以上說的是公務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6)59號)精神,嚴格意義上來說,事業單位從2006年工資套改後,就沒有了第13個月工資這一說(2006年前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一樣都有),但在執行過程中,很多地方還在發,所以大多數地方的工作人員這幾年一直在領第13個月工資(你提問的地區就在發)。在辦理退休手續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或者說在2013年1月份發工資時(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本人所在單位—所在單位的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編制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財政部門—主管單位—所在單位,這樣轉一圈才能完成,如果工資是由財政部門統一發放,那麼可以省去後兩步),最終的工資發放部門沒有接到變更工資的通知,那工資發放部門不知道此人已退休,就按在職人員對待,再發一次第13個月工資。如果在2013年1月發工資以前,已經領了退休工資,那麼以上的話,就是政策解釋了。
3.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十三月獎金應繳納保險么
繳納養老保險基數,是按照職工上年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當然要計算在繳費基數之內的
4. 2020年十月份退休還有沒有第十三個月工資
退休了離開工作崗位就不能拿十三薪,如果退休了繼續在原單位上班,應該拿十三薪
5.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否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有什麼依據嗎
事業單位當年退休職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資的。
一、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都退休了,也不參加考核,沒有考核結果,自然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這是政策規定。
二、以上說的是公務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6)59號)精神,嚴格意義上來說,事業單位從2006年工資套改後,就沒有了第13個月工資這一說(2006年前事業單位人員和公務員一樣都有),但在執行過程中,很多地方還在發,所以大多數地方的工作人員這幾年一直在領第13個月工資(你提問的地區就在發)。
在辦理退休手續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或者說在2013年1月份發工資時(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本人所在單位—所在單位的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編制部門—組織人事部門—財政部門—主管單位—所在單位,這樣轉一圈才能完成,如果工資是由財政部門統一發放,那麼可以省去後兩步),最終的工資發放部門沒有接到變更工資的通知,那工資發放部門不知道此人已退休,就按在職人員對待,再發一次第13個月工資。如果在2013年1月發工資以前,已經領了退休工資,那麼以上的話,就是政策解釋了。
6. 事業單位離休老幹部享受在職人員享受的十三月工資嗎
離休人員不在享受十三月工資
7. 我是2018年十二月三十一號退休的十三月工資都公式了,又不給我了,去哪裡說理去
那就說明你不符合十三個月工資的條件,經公示以後把你刷下來了,你還是再到社保中心去查一下吧。
8. 公務員十三月工資扣養老保險嗎
養老保險是按照上年月均工資扣繳,當然會扣的。
9. 46年參軍離休幹部可以在享受每年一個月的補貼外,還能享受在職事業幹部享受的十三月工資嗎求幫助謝了
這得分兩種情況來說明。如果該離休幹部是在社保局領退休金,就只能按國家規定享受每年多一個月的工資補貼。如果是在單位領退休金的,就應該在享受了國家補貼外,同樣也享受單位的補貼。否則,怎麼能體現出國家對老革命們的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