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單位可以與快到退休年齡的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嗎
你好!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因此單位可以與快到退休年齡的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到您。
㈡ 臨近退休年齡,想學書法,從基礎入手有哪些好的建議
先談談我學書法的經歷,我退休二十多年了,從退休那天起,我就拿起了毛筆,開始了我學習書法的歷程。現在小有成績,能創作書法作品,加入了頭條書法圈,和書友們相互交流書法經驗,有時還寫一些書法體會的文章,每天忙的不已樂乎。
下面就談談我學習書法的幾點體會:
㈢ 臨近退休年齡,怎樣辦理退休手續
辦理正常退休手續需攜帶的材料
1、本人檔案;
2、社保卡,有養老保險手冊的還需要提供手冊;
3、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勞動合同(部分城市不需要提供);
5、《退休申請書》。
㈣ 用人單位在職工接近退休年齡時解除勞動合同必須為職工辦理退休嗎
用人單位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無法解除勞動合,無法解除合同就只能在用人單位辦理退休。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臨近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㈤ 女性農村戶口不存在退休問題,但是公司錄用臨近退休年紀的此類人員,到了退休年齡後,如何處理
只能算臨時的,在職期間她可以享受社保,但是針求本人的意見要不要交保險,臨近退休年紀一般公司不交社保了,交的話無論公司還是本人都不劃算
㈥ 勞動法規定距離退休多少年企業不準辭退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條第五項,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臨近退休年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資料來源:北大法律信息網:勞動合同法
㈦ 律師:您好!我是臨近退休年齡的在職員工,可社保繳納年數才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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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規定的退休年齡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的;2004年1月1日後,以個體自由人身份參保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經醫院證明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本人從業期間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㈧ 勞動法就快到退休年齡人員在企業的保障措施有那些
勞動法對臨近退休的人員的權益保障並沒有特別的規定,所有勞動者都受勞動法保護,在勞動法范圍內享受同等的權利與義務。
《勞動法》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而制定頒布的法律。從狹義上講,我國《勞動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屆人大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從廣義上講,《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的法律法規,以及調整與勞動關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㈨ 臨近退休年齡,單位合同到期不續簽
連續工作十五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不能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