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待遇有啥區別呀退休金一樣的嗎
經費來源不同。(就是財政收入來源)
2. 升遷不同。公務員除了熬年頭,即工齡長薪級工資漲,就只能升職才能漲薪水。
而事業單位,除了熬年頭,升職之外,還可以通過職稱聘用來漲工資,比如中級職稱相當於正科工資。就說你專業扎實,你收入也不必你上司少,甚至還高。
3. 公務員升遷機會大,而且可以一直升,直到頂。事業單位基本都是行政機關下面的二級單位,所以升遷機會很少,因為職數少。
4. 事業單位未必工資比公務員低,一是看哪個單位,比如煙草專賣就比公務員多得多,二是你自己努力考職稱,副高相當於副處待遇,很不錯的。畢竟基層公務員一輩子混到副處的很少。當然我指的是基層。省市和國家的除外,省里公務員起步就是處級。
⑵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怎樣計算退休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1、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3、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4、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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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2、《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3、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4、《決定》要求,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⑶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後在單位的工資待遇還姜受嗎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後在單位的工資待遇應該還是有的,只不過是個退休人員,而不應缺少了今天應該是。
⑷ 事業單位的幹部編制和工人編制在退休後退休工資會有多大的區別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養老金的區別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
企業人員養老金是按繳費工齡和繳費金額計算,並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的,每月實際得到的養老金比退休前的工資大幅減少。
事業單位的幹部編制不存在繳費,到退休年齡後在原單位退休,每月退休工資與退休前基本保持一致。
二者工資的主要取決於兩者退休前的工資待遇,退休前兩者工資待遇差別越大通常退休後差距也會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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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水平不合理差距問題的解決辦法
1、從2005年開始,連續9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對反映差別較大的企業退休高級職稱科技人員,在這幾年調整待遇的過程中一直給予傾斜。同時,對退休早、養老金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的照顧,已形成機制。
2、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2008年國務院確定山西、浙江等5個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事業單位分類人事制度、工資制度、財政體制改革與之緊密相連,需要同步推進。
3、加快推進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發展,進一步提高職工在退休後的生活水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退休金雙軌制
⑸ 為什麼事業單位退休工資高
首先,現在事業單位已經參加養老保險了,不存在退休工資了
其次,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制度相對正規,一般都按照規定足額、足年的繳納社保。而企業為了節省人力成本,大部分單位都不能做到為職工足額參保。在職期間繳納社保的多少、年限的長短直接關繫到你退休後的待遇。
第三、事業單位有職業年金,是強制繳納的。企業有企業年金,但不強制繳納,絕大部分企業都不給職工繳納年金,那麼企業職工退休後也會比事業單位職工少拿年金的部分
⑹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後工資待遇有誰管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後工資待遇歸當地的社保局管理,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⑺ 企業單位退休和事業單位退休待遇的區別
企業單位退休和事業單位退休待遇的區別有5點。一般來說,如果在國有企業等工資較高、繳費基數較高的工作崗位,跟事業單位退休待遇是差不多的。同等級的事業單位退休待遇更好。
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就有四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企業的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
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納採取掛賬繳納方式,退休時由財政一次劃撥記實,繳納基數為檔案工資和離退休費之和。企業養老保險繳納採取實額繳納方式,中間不得間斷,最少連續繳納15年,繳納基數為實發工資或者社會平均工資。
3、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繳納基礎上實行了職業年金制度,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4%,作為養老保險補充,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退休後待遇不降低。而企業繳納職業年金的寥寥無幾。
4、事業單位退休工資由本人繳費年限、退休、退職前崗位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企業退休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5、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相對於企業更完善,更人性化,退休金比企業更高。但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養老金繳納方式和發放與企業是一樣的,不同於全額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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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單位退休金注意事項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3、《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計發其退休養老金時,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上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當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員,從退休下一年開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