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六七十歲了,跟別人打官司了,子女不管,請問子女負法律責任嗎
父母打官司,子女為什麼一定要管?子女有贍養義務,父母有獨立民事行為,只是說父母如果身體不便,委託子女也行
如果你父母名下無房,你可以到辦事處帶父母共同申請,兩居室。需提供父母和你去年的收入證明。自己也可以申請,只能獨居。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根據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 ,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以上」與「已滿」的區別應當是「以上」這兒包括了本數在內,而「已滿」則是不包括本數的。所以,對於已滿70歲的具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的老人也就不再給予拘留處罰了。
可以讓你父出具書面授權委託書,你就可以以其代理人的身份與相關方面交涉或出庭參加訴訟了。
情節或後果嚴重,就涉嫌范了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情節、後果不嚴重的話,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這也是一種違法行為,可能面臨相應的治安處罰。從道德的角度,這就更是不允許的,要受到輿論的遣責。
您好,不管多大年齡撞人,都有當事人承擔責任的,兒女自願給老人出補償費就好了,法律上不需要負責的。
這個根據人的體質決定
不知道你家裡實質情況怎麼樣,你父母感情基礎怎麼樣,有沒有過激的行為,或者狗血的往事。但是就六七十歲老年人來說,可以算是老夫老妻,一般不需要勸解。如果只是平常吵吵嘴那很正常。
如果很嚴重,那麼請盡量委婉幫助弱勢一方,進行圓場。若弱勢一方不站理的話~那麼看著就好,當一個旁觀者,除非二老有肢體上的動作,可以出來制止,否則請靜靜的看著。
理由,六七十歲的人,身體各項機能都在倒退~偶爾吵架,其實有助於他們心理上的放鬆,但是如果很嚴重,弱勢的一方心裡上會憋著一股氣,對他們這年齡段的人來說,對健康很不好,當然這情況屬於哪種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件。。
如果確實是弱勢一方犯下的錯誤,那麼請靜靜的看著。很簡單,因為占理。雙方都是老年人,一碗水必須端平。。。。
犯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故意傷害罪。
不過希望別和父母較真,他們真的是想害你嗎?
老年男性一般喜歡看抗日的和古代朝廷破案的,推薦《亮劍》《五號特工組》《鐵道游擊隊》《鐵齒銅牙紀曉嵐》《康熙王朝》《大宋提刑官》
老年女性一般喜歡看家庭劇和後宮劇,推薦《父母愛情》《鄉村愛情》《天倫》《甄嬛傳》《母儀天下》《美人心計》
⑵ 我現在26歲了,父母吵架長年吵架。可以他們兩根本就勸解不了。 親人什麼的都勸不了。在線等。
第一點,很高興你能把家庭的問題來求助於此,你是一個有知識有才華的年輕人,你應該跟父母有更好的交流與溝通,但是你卻沒有去做,是因為你害怕還是你不會呢,人們都說孩子是父母親之間的紐帶,我希望你能夠做得更好,因為這已經危害到你的幸福將來了!第二點,對於你母親的現狀,你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她現在需要心理疏導,或者是一種疾病,強迫症是一種很強的內心疾障,你作為一個兒子應該以愛護父母,愛護家庭出發,把最好的結果呈現在你的家庭里,第三點,對於女友的要求,你應該坦誠與她,你們應該有更好的溝通,或者她能夠幫助你解決一些問題,因為她們都是女人,在看法和著力點或許有好的溝通,再說,你不該對她隱藏什麼,在她看來,你不是一個好孩子,而是無能為力的人!
⑶ 發現父親有外遇,作為兒子我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嘛,實在是有點復雜,處理起來應該比較棘手。一般的家庭,在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大家情緒都會非常的激動,一家人也會越來越傷心和氣憤。但是在氣憤的情緒之下去處理事情,就會導致家庭會更加快速地崩解。我不主張以這種打鬧、哭罵的方式去解決事情,雖然這種方式看起來比較解恨和痛快,但不是明智之舉。
第一:建議你們的母親和父親推心置腹地談一談讓你們的父母親好好地談一談,作為子女的不要強行插手父母的事,否則會起到推波助瀾、火上澆油的作用,以致於讓父母親的關系更加的僵化,把你們的父親越推越遠,以致於推出家門去。
在遇到事情的時候,最好是不要去激化矛盾。應該用家庭的愛和親情,技巧地把自己的親人拉扯回來。
⑷ 母親出軌,做子女的該怎麼辦
母親出軌做為子女的只能勸解 作為子女沒有理由去干涉母親的私生活 所以只能勸解沒有其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