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一、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1、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計算如下:
(1)孩子歸一方直接撫養,另一方應當支付孩子的部分或全部撫養費。撫養費用的多少與期限長短,由雙方商定同意。只要雙方自願同意,就不存在違法的問題,達成簽署協議則可執行。雙方協商不成,則由人民法院判決。
(2)由法院判決撫養費,有固定收入,按照對方月收入的20%到30%支付撫養費;對方沒有固定收入,按照當年收入的20%到30%支付撫養費;如果是多個孩子,撫養費會上調,不會超過對方月工資或固定收入的50%。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撫養費給到什麼時候
撫養費給到孩子18周歲已屬於成年人,一般的情況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規定孩子的撫養費原則上支付到子女18周歲為止。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較強,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已經開始工作且收入能維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給撫養費。
② 父母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
夫妻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當負擔撫養費。撫養費負擔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法院判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對撫養費數額的確定方法和給付方式作了具體規定。針對夫妻雙方不能協議而須由法院判決的情況,該意見規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標準的20%—30%來確定撫養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50%。同時還規定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4、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五十一條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第五十二條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並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