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借錢不還怎麼辦啊
父母 借錢不還 的,建議以友好協商為主,看具體情況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 證據 ,並且在 訴訟時效 以內。證據包括 欠條 、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不能經過任何的塗改或者復印等加工。註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 借條 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從第一次追討之日起兩年內就可以。法院判決後,如果對方不還可以申請 法院強制執行 ,對 債務人 惡意拖欠的還可以拘留。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 訴訟 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 。
㈡ 父母欠錢還不了子女要還嗎
一、父母欠錢還不了子女要還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 債務承擔 清償責任,除非子女 繼承 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 債務 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 贍養 父親的義務。 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 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後 法定繼承人 再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二、父母欠債兒子償還可以嗎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6868 繼承人 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 欠條 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 證據 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債父償,其實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因而要是父母有欠債的話,那麼在通常情況下,作為子女並不具有償還債務的義務。當然,此時,如果是子女對父母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那麼就另當別論了。另外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子女實際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這個時候需要繼承與財產同等份額的債務,那麼也就有了償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