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在世,個稅申報如何填報扣除
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在世,個稅申報的時候只需要填報那個在世的老人就可以了。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
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關於個人所得在申報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規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第二十條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
(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