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父母和親生父母的法律關系平等嗎
關於收養,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關系適用生父母與生子女的關系,但前提是收養關系是合法的。一旦養父母子女關系成立,親生父母子女關系就自動解除,這時就沒有繼承親生父母的財產的權利和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了。也就是說養子女不能同時繼承養父母和生父母的財產,收養關系也可以解除,解除後,如果被收養人未滿18周歲,生父母子女關系自動恢復,如果已滿18周歲,就要徵求被收養人的意見。
關於遺囑,法律規定遺囑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當然沒有公證遺囑也是可以的,只要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遺囑是背著配偶寫下的,只要是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就是有效的,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涉及到配偶的那部分是無效的。
② 怎麼開寄養關系證明
法律分析:寄養公證由寄養當事人住所地或寄養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管轄。申辦寄養公證,當事人應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身份證件、寄養協議或寄養保證書草稿、被寄養人情況的證明、寄養當事人之間相互關系的證明等。寄養外籍兒童,應出示被寄養人有效的護照。公證申請表中應註明寄養的原因、理由、被寄養人的基本情況、寄養委託人與寄養人之間的關系等。
外籍兒童的寄養應符合公安部規定的條件,寄養人應具有撫養、照料、監護被寄養人的能力等。根據規定,委託寄養人與寄養人是朋友關系時,要從嚴掌握,嚴格審查6周歲以上的外籍兒童不得在華寄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③ 親屬關系證明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用到過證明吧,證明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構成。什麼樣的證明才是規范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親屬關系證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xxxx:
xxx與xxx 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等)關系, 男年滿60周歲或女年滿50周歲及以上,無經濟收入,其生活費用主要依靠(供養人) 供給。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請人:小孩子的名字(xxxx),性別(男/女),出生年月日,現住址。
關系人:父親名字,性別(男),出生年月日,現住址。
母親名字,性別(女),出生年月日,現住址。
茲證明申請人(小孩子的名字)是關系人(父親、母親的名字)的兒子/女兒。
中華人民共和國(具體哪個市哪個區的公證處)
公證員名字
具體日期
(公證處蓋章)
(20___)____證字第____號
申請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省____市,中國護照號碼:____________。
關系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港/澳門,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證明申請人______是關系人______的________。
特此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____市____區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茲證明:
我處居民某某 男(11010XXXXXXXXX8) 19XX年XX月XX日出生,根據其檔案記載,與其親屬關系如下
姨母:張某某 女(1XXXXXXXXXXX0) 19XX年XX月XX日出生,系親屬關系
上述證明的內容准確無誤。
經辦人_____________
北京市XXXXXXXXX居委會
年 月 日
茲證明:
我社區居民xxx(甲)於xxxx年xx月xx日因(病)死亡,其配偶叫xxx,其夫婦共有x個子女,分別為:xxx、xxx、xxx、xxx,再沒有其他親生子女、養子女、養父母及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繼父母。 死者xxx(甲)的父親、母親均先於xxx(甲)死亡了。
社區(公章):
街道(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茲證明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與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為_____關系。如有不實,願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特此證明。
註:
1、本證明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2、本證明必須由村(居)委會出具並蓋章。
3、關系稱謂(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等)
經辦人:_____村(居)委會蓋章
居委會聯系電話:_____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XX公證處:
xxx與xxx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弟弟/妹妹等)關系,雖滿18周歲但在校讀書/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其生活費用主要依靠(供養人) 供給。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根據檔案記載,茲證明我單位職工xxx(甲)於xxxx年xx月xx日因(病)死亡,其配偶叫xxx(健在或於xxxx年xx月xx日因(病)死亡),其生前與xxx共生有x個子女,分別為:xxx、xxx、xxx、xxx,再沒有其他親生子女、養子女、養父母及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繼父母。
死者xxx(甲)的父親、母親均先於xxx(甲)死亡(姓名、死亡時間、地點不詳)。
單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第 ____________號 ,性別________ ,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________,與________ ,性別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________ 系 ________關系。
特此證明。
領取人:
承辦民警:
局(所)領導:
派出所(公章)
年 月 日
XX公證處:
我單位職工(或我村村民、社區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於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親屬關系如下:
1、XXX的父、母親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或父、母親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現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請寫明死亡時間,離婚的請寫明離婚時間)
XXX的原配去世後(或離異後)是否再婚。(如再婚,請寫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3、XXX與原配所生養的全部子女(包括收養子女)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XXX再婚後,與再婚配偶所生養的全部子女(包括繼子女)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
XXX共有上述X個子女,無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景)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時間、現住址。(如已死亡的,請寫明何時何地因何死亡)
出證明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
出證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職務: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茲證明本社區xxx,身份證號:xxxxxxx是xxx社區居民xxx,性別,身份證號:xxxxxxxx的長子。其常住地址為南陽市關武路xxx號,無其它固定住所。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茲有我xx社區xx組村民xx,性別:x,身份證號碼:xxxx;與xx,性別:x,身份證號碼:xxxx;xxx,性別:x,身份證號碼:xxxx,三人系xx關系。
特此證明
xx社區居民委員會
20xx年xx月xx日
茲有我轄區居民xx,男,漢族,農業戶口,出生於xx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碼:xxxx,家庭住址:xx省xx市xx縣xx鎮xx村。其與xx(女,漢族,出生於xxxx年x月x日,身份證號碼:xxxx,家庭住址:xx省xx市xx縣xx鎮xx村)為父女關系。
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茲證明我轄區(村鄉、鎮)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於x年x月x日在xx(地點)因xx死亡,xxx與其配偶xxx(男女,x年x月x月x日出生)婚後只生育有x個子女:xxx(男女,x年x月x月x日出生)、xxx(男女,x年x月x月x日出生)、xxx(男女,x年x月x月x日出生),有(無)收養子女,其父親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已故的須註明死亡時間及地點),其母親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已故的須註明死亡時間及地點)。
沒有需要xxx(死者姓名)生前需要扶養的其他人。
xxx(蓋章)
出證人:xxx( 簽名 )
x年x月x日
茲有我哨平村坑廟屯XXX,男,身份證xxxxxx該人跟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是爺孫關系,XXX,男身份證號xxxxxxx該人跟陳香怡是父女關系。
特此證明。
廣西XXXXXX哨平村坑廟屯
xx年11月28日
茲證明我單位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身份證號xxx,其親屬關系的情況如下:
關系人xxx,性別x,出生日期xxx,住址xxx,與其關系xxx。
上述證明的內容准確無誤。如有不實,願承擔其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辦人( 簽名 ):
單位聯系電話:
日期:
XX公證處:
xxx與XX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等)關系,XX男年未滿60周歲或女年未滿50周歲,但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其生活費用主要依靠(供養人)XX供給。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公章)
20XX 年XX月XX日
XXXXX:
我單位職工xxx(性別: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與xxxx(性別:女,xxxx年xxxx月xxxx日)現系夫妻關系。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xxxxxxxx
20XX 年xx月xx日
xx公證處:
xxx(姓名)因赴x國xxx(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親屬關系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xxxxxxx,茲證明xxx,(男或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xxxxxxx),其有關親屬關系如下:
姓名xxx,性別x,出生xxxx年xx月xx日,住址(或單位)xxx,與其關系xxx。
特此證明。
單位填寫人:
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蓋章:
日期
④ 關於收養的申請書怎麼寫
收養申請書具體寫法:
1、首先寫明收養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寫明自願收養的意思表示;
3、寫明收養後自願承擔對養子女的撫養責任,申請收養XXX;
4、簽字並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零九十七條
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