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親愛的》原型孩子被找到,他的養父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嗎
養父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孫海洋的養父母的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後續有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以非法拘禁或故意傷害、侮辱罪與收買被拐賣的兒童數罪並罰。
但基於孫海洋反映其養父母對其很好,法律也規定對收買的被拐賣的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那麼理應對孫海洋的養父母涉嫌的收買被拐賣兒童罪依法予以從輕處理。
在認親的幾周之前,孫卓才知道自己的身世:
據了解,孫卓目前正在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上中學,成績屬於中上游。孫卓在接受央視采訪中表示,有一天在上課時,老師突然叫他去辦公室,有兩個人和他很友好的握手,「我當時大腦一片空白,就是不相信這個事情。」孫卓表示,得知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後非常的震驚,很難接受這個事情,也不知道是高興還是傷心。
孫卓表示,現在的家裡還有兩個姐姐,兩個姐姐對他很好,大姐小時候說我是撿來的,我當時還不信,以為是開玩笑,後來才知道這居然是真的。
聊到和親生父母的見面,孫卓說,「其實我心裡有點愧疚,壓力比較大,和幾個很好的朋友說過這個事,他們說我的親生父母找了這么多年,是很疼我的。我也謝謝他們,他們一定很辛苦。
2. 《親愛的》原型孩子養父母被採取措施,主要犯罪嫌疑人會得到什麼處罰
收養被拐賣的孩子行為本身觸犯了刑法與未成年人保護法。給受害者家庭帶來極大的傷害,對於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法律會給予嚴厲的刑事處罰。
3. 《親愛的》原型孫卓的養母被採取強制措施,他的養母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孫卓養母雖然視孫卓為自己親生孩子,但是他給孫卓原生家庭造成了不可逆轉的通過,而且她養母觸犯了拐賣兒童罪,需要承擔七年的牢獄之災。
4. 孫海洋兒子養父母被採取相應措施,其生父母觸犯了哪些法律條款
孫卓的養父母觸犯了哪些法律法規?
雖然說孫卓的養父母並沒有直接參與孫卓被拐賣的過程,但是孫海洋的父母買下被販賣的孩子,也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如果某個人出現了收買被拐賣兒童的行為,那麼這個人會被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雖然說孫卓的養父養母並沒有對孫卓施加虐待行為,也沒有阻止孫卓和他的父母相認,但是孫卓的養父養母依舊需要面對處罰。畢竟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如果人販子無利可圖,自然也不會再繼續拐賣兒童。
5. 孫卓養父母會不會被判刑
1、除正在生病的孫卓養父,孫卓的養母被採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對於孫海洋的養父母的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養父母收買,且他的養父母沒有虐待他,對他也不錯,則可視為犯罪情節較輕。
孩子被拐賣,讓很多家庭遭遇難以想像的痛苦。這其中有一個大家都熟悉的人物 孫海洋,也就是電影《親愛的》人物原型。14年前,他不到四歲的兒子被人拐走,孫海洋從此踏上了漫長的尋子路。直至2021年12月6日,孫海洋夫妻與其失散14年的兒子孫卓團聚。
警方透露,除正在生病的孫卓養父,孫卓的養母被採取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對於孫海洋的養父母的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養父母收買,且他的養父母沒有虐待他,對他也不錯,則可視為犯罪情節較輕。
目前,孫卓養母處於取保候審狀態,說明該案已經進入刑事程序。以往案例中,確實存在養父母未被追責刑事責任的情況,這是因為受害人放棄追責責任,加上存在追訴時效問題。孫海洋案中,如果受害人不起訴,檢察機關也可提起公訴。
6. 《親愛的》中的原型養父母被採取措施,他們會被如何懲罰
他們收買兒童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他們沒有對買來的孩子進行虐待,也沒有妨礙公安機關解救可以從輕處罰。
最近有一件讓廣大網友都非常開心的事,那就是電影親愛的裡面人物原型孫海洋經過無數次的失望與煎熬之後,終於苦盡甘來找到了自己失散14年的兒子孫卓。
不僅是對於販賣兒童收買兒童一樣會被處罰,尤其是收買過後對孩子進行虐待,而且妨礙公安機關進行解救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再看這邊孫卓的養父母,他們對孫卓可謂是寵愛有加,沒有任何虐待行為,而且在公安機關找到孫卓的時候,也沒有妨礙孫卓與親生父母相認,所以可以不必坐牢,可以從輕處罰,現在他們已經被取保候審,接下來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還需要進一步的審理。
7. 孫卓養父母會被判刑嗎
孫卓養父母會被判刑嗎
從現在法律來講,答案是肯定的,但問題的最終落腳點是「是否買了孩子」?人們常講「買賣同罪」,包括現在的法律條文也是如此制定的。
在2015年之前,如果在收買孩子後沒有存在虐待等行為的,如果親生父母或孩子原諒,那麼養父母都可以不受牢獄之災;2015年之後,法律條文做了變更,即便你沒有虐待,但這也只是一個從輕判罰的標准。
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法不溯及過往。孫卓被拐賣的時間為2007年,當時的法律條文還未得到變更,這樣一來自然會以當時的標准作為判罰依據。如果孫卓及其親生父母選擇原諒,事情最終也會就這樣畫上句號。
退一萬步去講,這會不會沒有犯罪成本?從人情的角度出發,這是不成立的。如果沒有他們「買孩子」的需求,又怎麼會有「賣孩子」事情的發生?「買家」可能會覺得,即便被發現這和我又沒有關系,這豈不是助紂為虐?
這恰是孫卓事件的矛盾之處,孫卓以及孫卓親生父母的態度,必然會決定事情的最終走向。
事情的主責方在誰?在大多數人看來,「拐賣」的那個人只是「執行者」,真正的主責方恰恰是孫卓的養父母。如果他沒有買孩子的想法,又怎麼會有賣孩子的事情發生?
面對媒體采訪時,孫卓養父母表示,嫌犯說孫卓是離異家庭棄養。如果事情是真的,又和「拐賣」有什麼關系?親生父母更應該向其感謝。當然事情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王婆賣瓜」,沒有哪個嫌犯賣孩子會告訴你是偷來的。他們都會說是棄養的,少點負罪感,少點內疚感,假裝做了善事。
但養父母求子心切,他們自然不會顧及事情的真相,孫卓來到他們家也受到了親待,兩個姐姐對他更是寵愛有加。問題的最終落腳點,自然成為了養父母言語的真實性。
孫卓:如果養父母被判刑我會生氣
對於養父母,被拐兒童究竟該如何選擇確實是一道難題!孫海洋兒子孫卓在采訪中,就透露了自己內心的糾結:」我在兩邊父母這里都受到滿滿的愛,親生父母找了我十多年,非常辛苦,養父母養育了我十多年,也很辛苦,那邊的朋友、回憶這些東西都不是一時半會能割捨的。關於我是回去還是留下,一時半會讓我作出決定,對於我來說其實有點困難,我還需要再考慮一下。」
另外,孫卓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己不管留在哪裡,肯定會傷害一部分人,這是第一次遇到讓自己生活天翻地覆的事情,壓力比較大。他還稱,如果養父母被判刑自己會生氣。不想傷害任何一方,現在壓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