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道德和法律上,兒子可以告父母嗎
在道德和法律上,兒子可以告父母。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父母對於未成年的義務和權利,在於應盡的撫養權利,如果父母沒有盡相應的義務,則子女具有足夠正當的權利和理由進行起訴,從而獲得必要的生存費用。
即使是父母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1)孩子控告父母怎麼辦擴展閱讀:
案例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起訴,在司法實踐中常見,因為一些案件必須由未成年人本人作為原告。但鑒於未成年人還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父母通常以法定監護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但最近,16歲的小鵬在一位同學家長的陪同下,來到豐台法院立案庭,要起訴自己的父母,要求他們履行對自己的撫養義務。
父母離異「沒地兒去了」
他要告他們索要撫養費
11月18日,豐台法院立案大廳來了一位特別的當事人——今年16歲的小鵬,他要起訴的是自己的父母,要求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未成年人作為原告的案件大多是父母一方或雙方以孩子的名義起訴,並作為法定代理人為孩子出庭。但小鵬卻是自己為自己起訴,要將父母雙方一起告上法庭,原因「就是沒地兒去了」。
小鵬的父母多年前就已離婚,小鵬被判給父親撫養。而父親因為工作繁忙,早出晚歸,對小鵬的管教十分有限,小鵬平時仍然和母親住在一起。但由於沒有撫養權,母親自己身體也不算好,平時也不會過多管教。
升入高中後,因為上學路途的原因,小鵬需要搬到父親家中居住。然而不久前,父親成立了新的家庭,並有了一個女兒,由於小鵬對繼母的態度比較抵觸,與父親的矛盾也隨之變多,妹妹出生後,矛盾更是變得越來越深。
學校放學時間比較早,然而父親並沒有將家裡的鑰匙交給小鵬。放學回家常吃閉門羹,不管小鵬怎麼敲門繼母都不開門。
因為父親在外工作回家較晚,小鵬有時甚至要等父親一起回家,期間他只能自己尋找落腳之處。父親每月給的生活費只有幾百元錢,這不足以讓小鵬自己解決吃飯問題,他只好在幾個親人的住處輾轉。
遭遇這樣的對待,小鵬決定離開父親的新家,也不願再去學校。
根據學校規章制度,學生曠課達到100節就要開除。幾周前,剛上高一幾個月的小鵬曠課就已達到這個標准,班主任通知小鵬爸爸,學校將要開除小鵬。為了保證小鵬後續還能繼續上學,父親為他辦理了退學手續。
退了學,也離開了家,小鵬感到自己被家人拋棄,於是來到了法院,要求父母履行撫養義務並提供居住房,每月分別給付撫養費1500元,並一次性給付精神損失費5萬元。
調解變更撫養權
法官為孩子復學做努力
豐台法院未審庭庭長劉軍接到這起案件後,首先擔心的是小鵬的失學問題。
「我還想上學。」小鵬的態度倒是十分堅定。
現在小鵬回到了媽媽的住處。校方明確表示,只接受有撫養權的家長前來溝通,而小鵬的父親拒絕出面為小鵬再爭取機會。因此小鵬媽媽決定到法院起訴,要回小鵬的撫養權,之後再自己出面與學校協商。
就這樣,小鵬的父母在分開十年後,再次坐在了同一間屋裡,昔日的夫妻現在對待彼此卻已經十分漠然。經法官調解,一家人都同意將小鵬的撫養權變更為母親自行撫養,父親每月支付920元撫養費至小鵬滿18歲。
短短的十幾分鍾開庭過後,劉軍法官在庭後花了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安撫母子倆的情緒。他表示,現在小鵬媽媽面臨著一個急迫的情況,那就是小鵬的上學問題。
小鵬媽媽也倒起了苦水。小鵬退學後,母親為他多方託人聯系了一所定向培養的學校,他卻認為這個機會「沒前途」,沒有參加學校的面試。
劉軍法官了解後發現,小鵬退學前就讀的學校,恰好是豐台法院未審庭法官們擔任法治副校長的學校之一,於是劉軍法官與校方接洽,希望學校能再給小鵬一次機會。
豐台法院未審庭常常利用法院擁有的社會資源,幫助涉案的未成年人更好地成長。在民事案件中,豐台法院與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務所合作,通過實地走訪、電話訪談等措施對未成年人進行觀護,輔助案件解決,並先後為30餘名未成年當事人、被害人申請小額愛心基金共計近10萬元。
小鵬媽媽對劉軍庭長作出了保證,也對法官為小鵬復學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謝。
【 律師說法 】
法院可以為未成年人指定代理人
作為未成年人,小鵬無法獨立參加訴訟,必須有人為他代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程璇律師表示,小鵬尚未成年,讓他自己委託代理人顯然並不現實,但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的父母被他列為案件的被告人,也不適合成為本案中小鵬的代理人,於是指定代理便成為了唯一的選擇。
指定代理通常只會在特殊情況下適用,一般是由法院或行政主管機關進行指定,應用在需要代理人卻找不到或無法確認代理人的情況。法院可以指定實際照顧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人,比如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及其他近親屬來代理訴訟。
而在這種情況下,代理人的代理權是法院賦予的,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被代理人不能拒絕代理。
父母監護義務不可推辭
在本案中,小鵬爸爸作為小鵬的法定監護人,依法應當履行其監護職責,保護小鵬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果監護人沒有履行監護職責,小鵬或其近親屬、有關單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並另行指定監護人。
而如果監護人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甚至嚴重的人身傷害行為,則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必須承擔。」程璇律師強調說,對於違反監護職責的,除了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外,還可以尋求人民調解組織的幫助,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得知情況後也應予以勸誡和制止。
參考資料:人民網16歲少年起訴父母求撫養
Ⅱ 子女有沒有權利干涉父母的婚姻
子女沒有權利干涉父母的婚姻。我國法律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並且子女不能因為老人再婚了而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