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如何用父母的房產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子女用父母的房產進行抵押貸款的,應當讓父母作為擔保人。子女想通過父母的房產辦理貸款的,應當讓父母作為擔保人,同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子女到期不償還貸款的,銀行有權要求父母承擔擔保責任,銀行可以和父母進行協商,對房產進行折價,也可以拍賣、變賣房產,然後就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 可以用父母名下的房子抵押貸款嗎
可以用父母名下的房子抵押貸款。需要父母給孩子出具書面承諾,以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並簽字同意貸款。申請貸款時,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收入或個人資產證明、貸款用途證明、房產產權證、房產所有人身份證明、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用於抵押貸款的房屋,只有滿足相應的條件才可以抵押,比如房屋的使用年限在20年以內,房屋為商品房、公寓、商鋪、寫字樓等。
住房抵押貸款的申請條件:
1、房產證(抵押銀行貸款中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必須抵押給銀行);
2、債權人和配偶的身份證;
3、債權人和配偶的戶籍;
4、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抵押銀行貸款的成功和最大額度影響很大);
5、如果房產證持有人有未成年子女,請提供出生證明;
6、如果房產有銀行貸款,請提供貸款合同原件和最終銀行對賬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3. 父母超過65歲房產抵押貸款
只要父母親同意,父母親的房子是可以為子女作抵押進行貸款的。
1、父母親的房子為子女作抵押,父母親就是子女的貸款擔保人,擔保物就是父母親的這個房子。
2、抵押貸款的抵押合同是必須要進行抵押登記才會產生法律效力的,因此,父母親必須親自出面和子女一起簽訂貸款抵押合同,並到相關部門進行抵押登記。
3、子女是貸款人,也是第一還款人,父母親是擔保人,是第二還款人。
4、如果父母親不能親自出面,也要給代辦人出具《授權委託書》,代辦人可以憑《授權委託書》代父母親辦理一切相關手續。
房產過戶需要材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產從銀行抵押貸款,但是必須父母同意才可以,即使在外地回不來,但房主必須回來與銀行面簽,另一方可以做個委託公證,後面的事情可以委託別人辦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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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